方夫人正在悲伤着,猛然听到这番话,惊的眼泪都忘了掉下来。
“你说什么?!”
“我说,我愿娶了姐姐。”
林时恒跪在地上,腰板挺得板直,“这世道,女子无夫总是要艰难许多,既然如此,不若接了姐姐回来,我成为姐姐的依靠。”
“到时,离婚后再婚,总比着做一辈子被人嗤笑的下堂妇要好!”
方夫人此刻脑子里满是空白,只有他的话沉入到了脑子里,理智却又在告诉她,这样做是不对的。
“你如今刚满十五岁,就算是想要娶妻,也该娶一门好人家的女儿,没得让澄姐儿连累了你……”
说着这贬低女儿的话,心却是在挖心般的疼着,方夫人按住了心脏处,低低抽泣着道:“好孩子,我知道你的心,待我们接了澄姐儿回来,你能成为他的依靠就好,不必……不必如此……”
她虽然疼爱女儿,却并不愿意林时恒为了女儿牺牲,说着说着,眼泪又掉落了满脸,想着好好娇宠长大的女儿如今竟被作践成这样,一颗心如同放到了熬着热油的锅中,直疼的身子都在颤。
“婶婶想错了。”
林时恒却没有顺着她的话说,而是依旧跪着,一双眼满是坚决,“姐姐是什么样的人,我自然是清楚的,她那样的人物,从前我不敢求娶,是觉得自己读书不行又是孤子,哪里好意思让姐姐跟我吃苦,如今那贱人要与姐姐离婚,沈家八成会应下,到时姐姐抱着小侄子回到家,外界流言必定多不胜数,她性子温婉,哪里吃的了这种苦头。”
“怕只怕,姐姐钻了牛角尖,在这件事上堪破不去,孩子又没爹,日后该要多受人耻笑。”
一说到孩子,方夫人就有些松动了。
她出生在这城中,又生活了这么多年,自然知晓城里是个什么风气。
若是将孩子抱回来,按照方家如今境况,这孩子从小到大怕要不少被人耻笑。
还有女儿,女子无夫,就连出门都不好出的,即使她心疼女儿,别人可不会心疼,城中的流言,就算是比作刀都差不多了。
一会想着女儿无夫日后日子该多么难过,一会又想着恒哥儿年纪这样小,要是应承下来,岂不是毁了他的婚事?
她正哭着想,外面一个小丫头匆匆忙忙跑进了院子:“恒哥儿,那些男丁都准备好了,就在外面等着你呢。”
林时恒缓缓站起身:“婶婶,先莫要想这么多了,我先去把姐姐接回来,免得让他们沈家糟践。”
即使方夫人还要千百句话想要说,如今也都咽了下去,撑着身子在小丫头的搀扶下到了门边,看着林时恒带着那些男子手拿棍棒浩浩荡荡朝着沈家方向去。
***
在现在这个混乱的年代,有地方百姓饿的啃树皮,也有繁华地段夜夜笙歌,金城便是夜夜笙歌的这一个。
城中生活的大部分是之前的旧朝代的富人家,如今洋人文化都冲击了进来,大家一个个的也都学起了洋人,管他外面是个什么光景,在自己的地盘当然要放肆玩乐。
金城的百姓们日子也比其他地方过的好些,到底不比十几年前那阵,一到了寒冬腊月每天就能冻死一批人。
寒冬,出来的人总归是少的,可林时恒带着这将近三十个护院人手拿着根棍子气势汹汹的走来,还是吸引了许多人注意。
现如今日子不好过,有干一天就能赚一个月钱的活,根本没人会推拒,因此就如林时恒之前想的那样,方家所有的男丁都答应了下来。
这么多人走在一处,又再加上走在最前面的林时恒那一脸的冷若寒霜,明摆着就是要搞事。
百姓们担忧惹怒贵人,即使好奇也不敢光明正大看,那些本就是贵人每天打打牌喝喝酒唱唱歌的纨绔们却没这个忧虑。
“那不是方家的恒哥儿吗?这样怒火滔天的模样,是要到哪里去?”
几个穿着皮草的公子哥正乐呵着勾肩搭背一身酒气,一抬眼便看到了前方的林时恒。
要说现在金城中,接受洋人服装最快的还是这些喜欢新鲜玩意的公子哥们,在一些还顽强穿着往日书生服的书生中,他们总是最显眼的。
金城就这么大,哪家有个什么新鲜事不出一天就能传遍了,而掌握最新的消息来源就十分诱|惑了。
“这恒哥儿和我是同学,性子特别好,从来不发火,我还没瞧见过他那个样子,不知道是出什么事了。”
“方家小姐不是嫁去了沈家?我哥哥留学回来跟我说瞧见那沈家少爷了,在聚会上对着一个女人大献殷勤,听说还一起回了国,你们说,会不会就是为着这个事?”
一听是情情a-i'a-i方面的八卦,几人都起了兴致,带着酒气继续勾肩搭背的往前走。
“叫那沈老大瞧不起我们这些人,还写了诗骂我们整日只知道吃喝玩乐,走,咱们今天就瞧瞧他们家的热闹!”
后面跟着人,林时恒只作不知道,带着人果然到了沈家门口,门口站着的看门人见情况不对,连忙叫了另外两个去关门。
林时恒冷着脸,也没有要他通传的意思,直接挥手,对着后面的人道:“跟我进府,谁拦着就打谁,打坏了医药费我方家撑着!”
“是!”
身后的人俱都应了,一伙人就这么冲进了府中,颇有一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架势。
“你们干什么!!这里是沈家,不是你们放肆的地方!!”
“快去告诉老爷,说是门口有人闹事,诶呀!!”
几个公子哥看着那据说是性子特别好,别人嘲笑他寄人篱下也只是一笑而过的林时恒一手拿着棍子利落将人敲晕在地,又出手狠辣的打趴了另外两个,都忍不住咕咚咽了咽口水。
“这小子这么狠啊,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还是个狠角色。”
“我和他一起念书那么长时间,都没发现他这么厉害啊,光知道他成绩很一般了。”
眼看着门口那三个人都被解决,还穿着长衫的林时恒带着人进去了,公子哥们对视一眼。
这种情况,进去了说不定会被殃及池鱼。
所以……
“进!一定要进!”
“沈老大的笑话,怎么能不看!”
“可要是沈家迁怒我们……”
那正怂恿着哥们一起上的公子哥笑容僵硬在脸上,等待半响后转了转眼珠子。
“我们又不是进来看笑话的,只是听说沈兄从国外回来,想来拜访一下他罢了。”
狐朋狗友们一向是与他狼狈为奸的,一听他这话立刻就明白了什么意思,互相交换几个眼神嘿嘿一笑。
“是极是极,好歹小时我们也曾在一个学堂念过书,同窗回来,拜访一下有什么稀奇的。”
“走走走,再晚了可就看不上热闹了。”
既然给自己找好了理由,三人可不愿意再耽误时间,嬉笑着着一同走了进去。
沈家自然是很大的,即使现在有人去了少爷少夫人的院子里看热闹,也还是会有人在继续工作,瞧见这么多人进来了难免要尖叫着去找人,却都被林时恒眼疾手快的直接一个手刀下去劈晕。
因此,这一路过来,竟是悄无声息引起不了后面院子里的人注意。
后面跟来的几个公子哥一边看着地上那些看起来像尸体的人,一边啧啧出声着小心绕过,心里决定了得罪谁也别得罪林时恒。
瞧着那么温和的一个人,原来竟然这么狠。
林时恒打晕人就是不想正在闹腾的后院得到通传遮盖住这丑事,他一路畅通无阻的过去,熟门熟路的到了曾经来过的院子门口。
院子里正有小丫头的啜泣声,和一个男声铿锵有力的声音在说着什么。
林时恒走近了,才听到他是在说与方黎澄成亲本来就是封建包办婚姻,结婚前,他与方黎澄从来没有在一起谈过恋爱,这场婚姻,从头到尾都是双方父母的意思,现在是新社会,就算是结婚,他也要和一个有文采的女人结婚,而不是和一个大字不识,成日里只晓得闷在院中,丝毫不关心国家大事的女人。
这男生高亢有力,字字铿锵坚决,显然是个十分自信的人物,听的林时恒面色铁青,冷笑一声,一脚踹开了院子门。
——轰!
他这一脚带上了十足的怒意,院子门直接被踹的轰然倒地,里面的男声说话声音一顿,有人出来看发生了什么事。
林时恒却不管他们,带着人直接走进了屋子,拍掌称赞:“好!!说的好啊!!”
“素来听闻沈大少才学极佳,人品出众,今天听来,果然是如此啊!”
嘴上这么说着,一张俊俏的面上却满是嘲讽,唇边含着冰冷笑意,望向地上正朝着沈父沈母跪着的沈云倾,视线犹如在看着一个死人。
他进来的气势浩大,又面带怒意,沈家人哪里不知道他是得了信才过来,沈母一直与方黎澄关系亲如母女,又与着方母亲同姐妹,此刻瞧见方家人找上门来了,急的低下头去捂住了心脏处,只觉得自家对不住方家。
沈父城府要比她深些,见了林时恒,面色只是微微一变,“贤侄怎么来了?”
“不能不来啊,再不来,我们好端端嫁过来的方家大小姐,在沈大少去了国外许久不归时替他伺候父母的方家大小姐,刚刚才产了你们沈家骨肉的方家大小姐,怕是要带着连刚刚生产的身子,被你们沈家赶出去了!!”
他人年纪小,身量却长得比同龄人长,再加上一张不错的脸蛋,配上严峻的表情与带着嘲讽视线,让地上跪着的沈云倾有些羞愧的低下了头。
父母还未发话,他先道:“恒哥儿,我知晓是我对不住你姐姐,可现在已经是新社会了,我们儿郎更应该将目光放在如何为国效力上,而不是困于旧时封建习俗……”
“这么说,沈大少所谓的为国效力,便是休弃刚刚为了生了孩子的发妻吗?”
林时恒不等他说完,便一阵抢白:“我且问你,我们方家大小姐嫁给你五年,可有做过什么错事招了沈大少的眼,非要将刚刚产子的她休弃不可?”
沈云倾有些恼怒曾经也算是温和的林时恒如今竟然这么不讲道理,但也还是答了:“黎澄其他都好,只是一直都还是封建社会那时的思想,又大字不识,我与她待在一处,是无话可谈的。”
“呵,无话可谈?”
林时恒居高临下的望着还跪在地上的沈云倾:“我方才在门外听你说,这门婚事你一开始就不想应承?”
沈云倾腰板跪的直直,“是。”
“恒哥儿,我知晓是我对不住她,但婚姻是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若强逼着我与她在一道,我们谁都不会幸福。”
“好!好一个一生一世一双人!”
林时恒怒极反笑,一脚踹开了面前的凳子。
“你既然大婚时就不愿娶我姐姐,你为何不反对?为何不告诉伯伯?为何要什么也没做的任由家里定下婚约?”
“当初两家定下婚约前,是你沈家先来求娶我方家大小姐,也是你沈家主母亲自对我婶婶承诺要好好待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初订婚前,你曾经被父亲带着悄悄看了我方家小姐对吧?”
“你别跟我说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谁不知道你沈大少在沈家是从小说话就管用的人物,这样的你若是真心不想与我方家结亲,谁又能逼得了你?”
他这话说得轻缓,却又仿佛带着巨大的压力与浓浓嘲讽,话一出口,竟是要将沈云倾贬低到了云里去。
今日这么多人,这话要是传出去,沈云倾哪里还有名声在。
眼看着儿子身子颤抖面红耳赤,想着若是今日真的与方家结了仇沈家名声不再,原本还想着顺了儿子心意的沈父忍不住开口:“恒哥儿,今日是云倾不对,他喝多了酒,脑子糊涂了,你莫要跟他见识。”
“你且安心,只要有我这把老骨头在沈家一日,黎澄便一日都是我们家的好媳妇!”
“多谢沈伯父。”
林时恒对着他行了个晚辈礼,口中却丝毫不留德:“晚辈知晓伯父心意,只是不知道,沈大少与您是否是一条心呢?”
“沈家自然是您当家,您的品德小子自然是相信的,否则当初我伯伯也不会放心的将女儿交给您这个至交好友的儿子。”
至交好友四个字,他念的极重,眼看着沈父脸色又变了变,当做没看到的接着道:“只是说句不好听的,您方才说,有您在一日,我方家小姐便在一日,可若是您不在了呢?到时,我方家大小姐人老珠黄,再被你们沈家扫地出门吗!”
沈父脸青一阵白一阵,“我可担保,我儿……”
“父亲容禀!”
地上跪着的沈云倾猛地大声道:“我与方家小姐,实在是两个世界的人,今日,即便是恒哥儿与方伯母怪我,我也要与方黎澄离婚!”
他声音大,又是在屋中,里屋的血腥气还未散,白着脸的方黎澄已经睁开了眼,正在小丫头的伺候下喝着参汤。
听到这话,她喝汤的动作一顿,一旁伺候的小丫头早就落了满脸的泪,见她脸白的像是下一刻就要倒下去,连忙抽泣着小声道:“少夫人莫怕,恒哥儿会为少夫人撑腰的。”
“有恒哥儿在,少爷肯定不会赶您出去的。”
方黎澄额间的发都被打湿,此刻听了小丫头的话,脸上露出一抹苦笑来,眼中满是麻木。
“他是铁了心了,今日别说是恒哥儿,就算是父亲还在,怕是也拦不住他。”
说着,眼神竟恍惚下来。
当初穿着鲜红嫁衣,坐上花轿,在一众敲锣打鼓与贺喜声中嫁给沈云倾时,即使心中忐忑,她也还是有些欢喜的。
从此,便要有了丈夫,还会有孩儿,她必定会照顾好丈夫,好好教导孩儿。
方黎澄和现在这个年代大部分的女孩一样,心里都没什么爱情之类的念想,只知道夫妻之间,应相互扶持,不离不弃。
在沈云倾掀开盖头时,他眼中一瞬间的惊艳让她的心底安定了下来。
当晚,她以为自己已经踏出了第一步。
可在第二日,等到知晓她自小不被允许识字,只会刺绣女红后,沈云倾便变了神色。
不跟她商量一声,就这么去了国外,五年里,只回来几次。
她也想学啊,她是不会,可她愿意学啊。
可沈云倾从来没问过她愿不愿意,也从来不会去管不被允许识字是不是她的错,公公婆婆都是传统的性子,他们并不赞同方黎澄识字,方黎澄只能悄悄的学,托了识字的丫头,每天躲在屋中学着认字,写字。
等到沈云倾再回来,她期待的将自己写的字给他看,希望能够挽回一些夫妻感情,可在看完后,他眼中的嫌弃却更加重了。
他道,这字毫无风骨,歪歪扭扭,看着就让人浑身不舒服。
她难道不想字写得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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