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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野鬃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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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珀菲科特潜心研究蛇类的身体结构和运动模式的时候,土著少女莉莉也返回了自己的部落。

    野鬃部落是一个生活在北境的当地土著部落,以驯养马匹而闻名,他们供奉的祖灵也是一头栗色野马的灵魂,最常用的装饰就是在身上挂一缕马鬃,整个部落也因此而得名。

    莉莉在野鬃部落的身份有些特殊,她是部落的萨满,不过还未出师,只是一个学徒而已。

    虽然是生活模式还停留在原始的部落社会,但北境的土著部落并非没有超凡者。

    他们通过对祖灵的供奉,从祖灵那里获得力量,从而能够获得一部分动物特性。

    比如供奉着熊和虎一类猛兽的部落就能够在战场上变得身体更强壮,而鹰部落则会拥有敏锐的视觉。

    这种获得了祖灵赐予的力量的战士被称为先祖战士,他们当中最强大的存在甚至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得一部分动物变身的能力。

    比如说在披上熊皮之后,熊部落的先祖战士能够让自己的身躯变得和熊一样魁梧强壮,同时手掌上长出锋利的指甲,如同熊掌一样粗壮有力。

    野鬃部落同样有着先祖战士,只不过供奉的祖灵是马的缘故,野鬃部落的战士主要能力是跑的特别快,和那些强力部落相比多少有些差距。

    这也使得野鬃部落并不是什么大部落,在维克托亚帝国逐渐占据了新大陆之后,野鬃部落也被逼的不断向北迁徙,原本生活在更南面靠近平原地区的森林中的他们,现在也不得不深入北境的森林来讨生活了。

    至于他们原本的领地?则让那些被维克托亚帝国驱赶的其他部落所占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野鬃部落是比较幸运的,他们虽然丢了祖辈留下来的地盘,但至少他们没有直面帝国的兵锋,不像某些强力的大部落,直接被屠杀了大量的人口,甚至连祖灵都被帝国给毁灭了。

    祖灵和先祖战士虽然并不弱,但面对帝国的火枪和大炮,他们还是不够看的。

    野鬃部落因为并不擅长战斗,反倒避开了这些东西,部落实力虽说有一定的损失但损失的不多,在向北迁徙到了北境之后,他们的生活也逐渐恢复了平静。

    虽然日子过的比以前稍微苦了一些,却也还是过得下去的,而且北境的物产丰富,他们部落的人口在融合了一个小部落之后还略有增加,规模扩大了不少。

    这也是为什么莉莉对白熊骑士的态度并不恶劣,还会主动出手救人的原因。

    如果是那些诸如熊、虎、鹰一类的部落,恐怕就不是救人,而是要和白熊骑士开战了。

    但同样,如果是和白熊骑士开战,除非是实力强大的资深先祖战士,否则面对全副武装的帝国骑士,他们是没有胜算的,只会是被白熊骑士单方面虐杀。

    这不是说白熊骑士有多么强大,论身体素质二者之间并没有明显差距,甚至于先祖战士因为常年的狩猎和厮杀,更具有野性,身体也更强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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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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