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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恐剑齿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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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接下来,我是要一口气到目的地的。在入夜前。”

    “哇,这么快……那……那我还是有点饿的。”

    磐麦心虚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明明年轻人没阻止他吃东西,他不知在和谁、可能是他自己内心的犹豫,在辩解道:

    “我还小哩,得多吃点东西,才能长结实,才能打猎大大的野兽!

    正午的暑热炙烤着群山大地,绿意消退的深山林边一片死寂。清澈的小河在陡岸下汩汩流淌,闪着清凉的蓝光。在曾经的山涧冲刷出的陡岸上,两个人寻了块裸露的大青石坐下。

    磐麦把自己的箱笼翻开,从里面找出腌制的肉来吃。

    机器在磐麦的身边合眼,人的注意力则转移回了人体那儿。人体该吃东西,也该活动活动,看看原牛和野狼的状况。

    腌制的手法是李明都根据他还记得的那点现代的描述自己琢磨出来的,并不成熟,烂得也快。不过,尽管这个时代多多少少也发现了盐可以让食物保存更久,但对于生存在一个小部落里的磐麦而言,腌制还是种新鲜的手段。腌肉的味道对他来说便新鲜可口。

    等吃到口干舌燥时,这男孩就从青石上走下,往河里去,把自己的脑袋没进河中,也不知是在喝水还是在洗头,然后猛地抬起来,水珠子随着头发一起在阳光下飞溅。

    磐麦打了个饱嗝,晕乎乎的站起身来,重新爬上陡岸。风微微地在山林间吹拂,他一个使劲登到岸边,双手摸到了鹅卵石,于是又开心地准备捡几块漂亮的石头一起走。就在这时,吹来了一阵带着沙的风,扬得他面孔发疼。

    他抬起头一看,只见到枯枝败林间有一双若隐若现的又饥又渴的绿眼睛。再眨眼的功夫,风声更大,阴影里的动物已经窜出了林地,在树枝被折断的声音间朝着青石上的李明都扑去了。

    这时,磐麦才看清那分明是一只体长近三米的恐剑齿虎。高耸的脊背上,尖锐的毛发一一竖立。张开的血盆大口里,一双裸出体外的硕大的牙齿反射寒光。

    “小心!”

    磐麦大叫一声,就往前扑,他与李明都相处很久,知道这是种龟息状态,石头神仙可能要被恐剑齿虎咬上一口,他得把石头神仙拉开!

    只是在他扑到石头神仙以前,恐剑齿虎前爪已经搭到了李明都的身后,眼瞧着一张大嘴就要咬到肩膀时,兽皮里一双电子眼睁开、闪烁。

    李明都轻轻低头,便从箱笼侧开口中抽出铁棍反手往这恐剑齿虎的腹部戳,另一手则不慌不忙揪住腹部白绒绒毛发,两相撕扯。铁棍硬是穿入这大老虎腹部,把它捅了个对心凉。

    回手收棒,黑红黑红的粘稠的血液就随着棒子一起迸洒了一地,也染红了兽皮的衣裳。剑齿虎的身体随之扑倒在地上,掀起灰尘,血液流成一个泊,眼看着是没气了。

    这时,李明都才反应过来磐麦那句小心,他眨眨眼,更专注于这个身体的感知,并发声问磐麦:

    “小心什么?”

    磐麦呆在原地,看着石头神仙前往河边清洗自己,愣愣地说:

    “没什么要小心的,没什么小心的……我说错了。”

    好一会儿,他才从恍神中惊醒,冲着捧起溪水清洗兽皮的机器兴冲冲地大声道:

    “你好厉害呀!”

    “还好吧。”

    只是时代的压制,没有什么值得自豪的地方。

    李明都平淡无奇地说道。

    再一会儿,李明都使机器带着磐麦一同飞上蓝天。这时,林间才窜出几个闻着血味来的晚期智人。他们的兽皮衣服上刻着简单的抽象的熊的图案,而在他们前头,苍蝇、小虫、秃鹫、乌鸦还有其他的古老的食腐动物们已经在分食这具天赐的礼物。

    日头逐渐西斜,天空发红,黄昏将至的时分,他们飞过了这几座靠在一起的大山,见到了山那边的土地。

    温度比磐氏家族所占据的山谷要低一点。一条行将干枯的浑浊的大河正在土地上无力地流动,泥沙比水更多。大片的泥滩沙洲裸露在外,好似一条条在河中纵横的岛屿陆地。

    在距离河边一段距离的平原上,有一条大的人工壕沟,壕沟取代了城墙的作用,同样可以抵御外来的野兽。在大致呈现正方形的壕沟内,有远比山谷里的窝棚像样得多的民居。

    这些民居依然简陋,也无非是用茅草与木头搭建而成,在地上呈现出像是金字塔一样的形状,但李明都隐约可以看到伸出茅草外的屋梁。

    梁这一结构的诞生标志着建筑内部的空间得到了极大的上升,不是仅仅只能遮风避雨,而是可以日常生活的地方了。

    现代和古代有农村和城市,更远古的时代,部落的发展水平就更参差不齐,技术也难以得到传递。

    火烧般的暮色里,机器下降到了河边的黄土地上,磐麦还在惊疑不定地回想着他在空中所见到的一切。原本稀疏平常的建筑,在空中看来俨然得像是一幅拼图。

    “你能和他们交流吗?”

    “我能……或许能……”磐麦说,“我听长辈和这个大部落交流过。”

    “那走吧,别担心,我站在这儿呢。问问他们,你见过的那种治疗得了病的婴儿的手段。”

    听到这话的磐麦的心又砰砰跳了起来。

    他还记得这是他编造出来的经历哩。

    李明都在往前走,磐麦一摆一摆四肢,也僵硬地往前走。因为要与部落交谈,他还得走在李明都的前面。

    夕阳西下,部落里外出狩猎与采集的人也在归家。火种随着火堆的一个个的燃起而被传递,很快,这座最简单最原始的村落,已经燃起一片绚烂的红光。

    红光照亮了他们的图腾——

    一个熊的模样。

    因此,这个部落可以被叫做熊部落。

    熊部落里最伟大而最受尊敬的“巫”,头顶挂着他年轻时狩猎得到的兽角,而兽皮衣服上则琳琅地挂着数以百记的各不相同的兽牙。远方的客人到来时,他正站在这个部落一个高的方方正正的土台上,念叨他那点从数百年前随着他们的迁徙一路流传变化的求雨或者防雨的歌谣。

    熊部落里的人已经发现了李明都与磐麦的身影。

    几个成年人朝他们走过来,盘问他们的来处。

    磐麦紧张地迎了上去,不安地用他们相差不少的语言交流他的来历,他童年时期那他自己编出来的见闻,和前来的目的。

    年轻人的电子眼略微张开,以望远的模式,不着痕迹地察看这部落内部的景象。他自然看到了那在高台上仰望天空的巫师。

    在这巫师的手心握着一块有着许多不规则平面的晶体。

    那块晶体,李明都看到了,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它随着巫师的呼吸,正在缓缓上升,上升到巫师头顶的位置时,又开始缓缓下降,周而复始,无限循环。

    灿烂的夕阳照耀着整个熊部落,也照在部落里的人,土台上的巫师,还有那块晶体上。于是晶体各不相同的面随之反射出各不相同的琥珀色、血红色、紫色或者艳丽的金色的光。

    没有丝线吊着,也并非是什么东西把它顶上去的。

    它是违背了重力,像鸟儿起飞,像气球飘起,自顾自地悬浮起来的,但它的原理绝非是鸟儿起飞与气球飘起的原理。

    魔法,一个魔法,连二十一世纪的人的知识也完全无法解释的魔法。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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