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家不是对门,是前后院。
陶越图省事儿,干脆也没开他那农用车,就靠路边停在郁蔓蔓家门口,自己把郁蔓蔓的大行李箱放好,跑回家睡觉去了。
郁蔓蔓又跟老爷子聊了几句,安置他睡下了,把火炉子提到隔壁自己住的屋子。
这屋子她从小住的,一个小单间。这几年她回来少,长时间没人住了,这样的老房子,屋里似乎有些潮气。她放开炉火让屋里烘热,炭火的温度很快让屋子里变得暖和许多。
床上放着新晒的被子,还带着太阳的味道,铺好床,热水泡了脚,再把炉子封好送回厨房,才舒舒服服地钻进被窝。
不知怎么却失眠了,怎么也睡不着。
郁蔓蔓满脑子乱七八糟也不知装了些什么,各种念头各种回忆……从小长大的老房子,让她有一种归宿感,或者说叫宿命感,想着倒计时九十六天的生命。
时间,是过得太快了?还是太慢了?
听着外面公鸡都叫了,还不止一只,公鸡们互相应和似的,此起彼伏叫成一片,也不知这是叫的第几遍。反正过了好长时间,迷迷糊糊终于睡着了。然后就一觉睡到太阳多高。
等她爬起来,保暖裤子小棉袄,抛弃了昨天穿回来的马丁靴,靸拉着农村家常的绒布棉拖鞋,懒洋洋打着哈欠走出去。
“爷爷。”
“起来啦?煮了红薯玉米粥,你上次打电话不是说想吃吗。”
郁蔓蔓顿时有点不好意思,睡到天半晌,还让偌大年纪的爷爷给她做饭吃。她去切了一小碟酸豆角,一小碟萝卜干,把昨天晚上打包回来的酱卤牛头肉放在蒸锅里热一下,盛了粥叫爷爷吃饭。
如今时兴农家饭,红薯玉米粥在城里也吃得到,可不知怎么,总是没有农村家里的好吃。
不要归结为什么思乡情、老滋味,其实原因很客观,符合科学的。乡下的红薯,深秋收回来是要用地窖储存的,这些年农村人也越来越省事,挖地窖的少了,但再不济,也会找个方便保存的地方,盖上地瓜秧、软草存一阵子。
这种储存,让离开了泥土的红薯慢慢把体内的淀粉转变成了糖分,变得更加甜软,口感更糯。
而城里菜市场卖的红薯,妥妥是冷库出来的,保鲜条件技术好,红薯经历了时光沉积之后,看起来依旧光鲜靓丽,可这种恒温冷藏加上药剂的保鲜,却不能够让红薯糖分转化,还不如田里新鲜收回来的红薯好吃,水水的不够软糯。
软甜粉糯的红薯配上玉米面特有的清香,最对味儿,佐粥的小菜都是爷爷用老法子亲手腌制的,酸辣脆生,十分爽口。
爷爷则尝了一口加热过的酱卤牛头肉,笑着说:“这个肉好吃,华子前几天给我送过的,香,我这牙口也咬得动。他还给我送过炖兔子肉和点心呢,还给我买了个狗皮坎肩。”
老爷子说着,拉开棉袄给她看里头的狗皮坎肩,农村老年人的说法,说狗皮坎肩温养五脏,祛风湿,对身体好。老爷子一脸美滋滋的显摆。
“这孩子,这些年可不容易,他爸过世后就留下三间破房子,你看他三十几岁都还没成个家呢,还老往我身上花钱。”
“爷爷,华子哥是个有心的,小时候你和奶奶总照顾他们,他记着你们的好呢。现在他孝敬你点东西,你只管要收下行啦。”
郁蔓蔓没提陶越拆迁发财的事情。陶越跟她笑言是小秘密,农村这地方自有农村的特色,老人家年纪大了又搁不住话,还是别跟爷爷多讲了。
“蔓蔓呀,这次回来能住几天?”
“这次……可以多住几天。”
郁蔓蔓心说,混吃等死,想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不过等日子差不多了,她并不打算在老家等死,老爷子一把年纪了,她不想害得老爷子太伤心。
“爷爷,我多住几天,陪陪您,下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了。”
“哦,那好啊,多住几天,等结婚嫁了人,想回来一趟就更不方便了。去没去过你爸妈家?”
郁蔓蔓停下筷子,若无其事地说:“没呢,我下车的时候天不都黑了吗,正好遇上华子哥,我就先奔家里来了。”
“你这丫头,城里那也是你家。你爸妈就住县城,你好容易回来一趟,到了县城没回去,倒先跑我这儿来了,回头你爸妈又该说你。”
“说就说呗,他们住在县城最北边儿,离火车站太远了。”郁蔓蔓敷衍了一句,“我这两天有空再去不就行了。”
有些事情是本能的。下车的时候,她甚至考虑过去找个靠谱的连锁酒店住一晚上,却压根就没想过要去养父母家。
想想她病重的时候,养父母不也是本能的先考虑亲生儿女吗?他们说,反正是治不好的病,无底洞,花钱也是往水里扔。
“养她这么大,啥也指望不上了,就是个投胎来的讨债鬼,难不成还要拖累我们一大家子人……”
感情也是一方面,她从小是奶奶养大,跟养父母接触实在太少。后来到县城读高中,其实也只在养父母家中住了不到两年,高下学期,因为时间太紧张,养父母也照顾不了她什么,就干脆住校了。
所以认真算起来,她跟养父母一起生活的时间统共也只有两年。
像个寄住的外人。
以前郁蔓蔓还会想,好歹是她的养父母,给她买过奶粉、交过学费的,就算冲着奶奶的养育之恩,她纵然有委屈也都没去计较,总是要孝敬他们。
死过一回的郁蔓蔓却开始不这么想了。横竖都要死了,仁义孝悌这些高大上的美德,留给别人去彰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