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狮鹫转了个方向,直奔政府军经过的那片地方,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幽灵无法追踪那么只要跟着政府军就找对方向。
丛林里到处都是政府军经过时留下的痕迹,杂乱无章,从规模上看不少于三百人,其中他还发现了一些不同的足迹,是不同品牌的丛林靴,有美制的也有俄制的,这么贵的军靴是当地政府军装备不起的,所以很有可能是血骷髅留下的,出发时他已经通过通信设备向恐惧等人详细询问了敌人的情况,包括和血骷髅发生冲突的事儿。
天已经彻底黑下来,狮鹫带上夜视仪继续前进,他是特种侦部队狙击手出身,经常单独执行秘密作战任务,对这种夜间的丛林追踪已经习以为常。
狮鹫原名李斯,后来为了适应外国人的姓名方式改名托斯·李,来黑血五年,性格沉静,是出色的狙击手,曾经在中国陆军特种部队服役,原本退役后的他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虽然妻子已经因车祸去世,但他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这就是他生活的全部,可不幸的是他三岁的女儿得了白血病,他要钱,需要大笔钱给女儿治病。
他只能狠心将女儿托付给父母,自己只身一人前往法国,他打算加入外籍兵团,因为他没有其他办法能在短期内赚到更多的钱,在马赛的报名处偶遇本·艾伦,了解他的情况之后本·艾伦将他带到了训练营进行了考核,之后直接支付了二十万美元作为先期雇佣金,条件是加入黑血。
狮鹫毫不犹豫的同意了这笔交易,成为雇佣军的雇佣军,他需要钱,女儿是他的全部希望,他宁愿失去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意失去女儿。
女儿得救了,狮鹫是条汉子,知恩图报,他在黑血赚钱还债,只出了两次任务就将债务还清,但他没有离开,他需要还本·艾伦的人情,另外这里的兄弟对他还不错,在这里他又多少找回了一些曾经逝去的光阴,只是这份光阴里多了些铜臭味儿,但是没办法,生活所迫,他需要钱,他需要让女儿过的更好,他要还债,要还人情,他是条汉子,他不欠别人任何东西,所以他选择继续做雇佣兵,两年后他为女儿攒下了女儿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当他准备回家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一切,他突然觉得这里的很多东西他都无法割舍,因为这里有他出生入死的弟兄还有日夜呼唤他的战场,以及一个军人的宿命,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之后他留下了,但这一留就是五年。
他每小时和村里留守的同伴联系一次,确认幽灵是否归队,但得到得消息都是否定的,这次最麻烦的是幽灵没有携带远程通信设备,超过一定距离就联系不上他。
弯刀命令他找到幽灵之后立即归队,山狼刚刚接了个新任务,已经先一步赶往莫尼比亚,他们必须尽快赶过去。
突然,前面的草丛里出现了尸体,是政府军的尸体,狮鹫蹲下身,发现这些人都是死在利刃之下,一刀致命,从刀口的方向和深度上判断应该是幽灵所为,在一起这么多年他对这小子太熟悉了,幽灵的习惯就是在丛林里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使用火器,一把刀可以干很多事,但在他手里就会带来无尽的死亡。
从伤口鲜血干涸的程度上看死亡不超过三个小时,应该是和恐惧他们分开不久被干掉的,狮鹫站起身沿着痕迹继续追踪,很快他就发现幽灵引领政府军走的是一条非常曲折而且耗费时间的路,方向和反政府武装驻地的方向差异很大,看来他是打算给恐惧他们争取更多的时间,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幽灵到现在还没回去,这只有几种可能,不是被敌人干掉,就是被敌人缠住无法脱身,或者是幽灵正在乐此不疲的和敌人捉迷藏,他不相信幽灵会在丛林里被人干掉,敌人也不一定能跟得上他的节奏,所以无法缠住他,那就剩下了最后一种可能,他在和敌人捉迷藏。
狮鹫搜罗了一下自己的记忆,并没有发现丛林中能和幽灵并驾齐驱的高手,他进入黑血这些年里对血骷髅的了解还算透彻,至少一半以上的人他都认识,虽然没真正较量过,但对他们的特长还是多少有些了解的。
没多久狮鹫就跟上了政府军的脚步,进入夜晚这些缺乏夜视设备的军人只能停下来就地宿营,缺乏夜视设备的政府军根本无法在黑暗抗衡神出鬼没的幽灵,与其去送死不如停下来休息,从他们的交谈中狮鹫得知血骷髅已经出动了另一只小队进入丛林追踪幽灵,看来血骷髅已经被仇恨冲昏了头。
狮鹫起身绕过政府军的营地继续向丛林深处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