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
龙媚被王之初的自恋所打败。
很夸张的做出一个呕吐表情。
“其实关于痣的传闻还有一个,有人说,是上辈子身体某个部位有伤口,那部位就会这辈子就会变成痣。
替我向上辈子在你胸口留下伤口的人说声感谢。”
“去死!”
龙媚娇嗔。
“赶快去帮我找人,要是找不到,别怪我不帮你保住杨焱!”
……
耍完贫嘴。
王之初离开了龙媚的家。
第一时间,找到十八金刚。
听完王之初说的。
杰西卡有点忧虑,道:“boss,真的要保杨焱?”
“为什么不?”
王之初反问:“这种高科技人才,若能归我所有,以后绝对可以为我创造出意想不到的惊喜!”
“越是科技疯子越偏执,越难控制。”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王之初扫了眼所有金刚,问道:“你们有什么办法尽快找到那个米国特工。”
“太难了!”
第三金刚‘利爪鹰’道:“别说是米国特工,任何国家的特工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他们具备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在你调查他的时候,说不定他已经注意到了你,并开始调查你。
所以,真的很难。”
“别说丧气话,不就是特工嘛,以前我又不是没有搞过。”
第四金刚‘大力熊’反驳。
大力熊是所有金刚中块头最大、身高最高、体重最重,且力量最大的。
因此得名。
而利爪鹰,是因为他的手指很坚硬。
劈砖头,就跟闹着玩似的。
其他金刚也是苦涩摇头。
一筹莫展。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用最笨办法。”
王之初缓缓吐出两个字:“蹲守!”
“这得蹲到什么时候?”
“十八个人蹲一个人,难道还蹲不到嘛?”
“说的有道理!”
“就蹲了!”
“所有人,埋伏在龙媚住所的四周,尽量不要暴露,观察进入龙媚所在大楼里的每一个人。”
王之初突然有了一种统帅感,道:“龙媚说过,感觉那个特工就在她的身边。
我相信应该就住在同一栋楼里。
不出意外的话,错不了!
你们比我专业,应该知道如何隐藏自己,开始行动!”
最危险地地方,恰恰是最安全的地方。
王之初相信特工一定隐藏在同一栋大楼里。
龙媚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那天让自己去敲楼上的房门。
想要试探试探。
在这个钢铁混凝土组成的城市,随着高楼的出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冷漠。
住在对门的邻居,恐怕两三年内,都不会认识。
再加上生活节奏加快,上下班时间不同,有时候半年都碰不到一次。
哪里像小时候的农村,邻里街坊都认识。
一家有事,万家帮忙。
因此,住在同一栋大楼里很安全。
还不会引起别人怀疑!
……
十八金刚全体出动。
埋伏在龙媚所在大楼的附近。
而王之初则扛着一个望远镜。
去了相隔十几米的一栋大楼的天台上。
架起望远镜。
紧张兮兮的盯着龙媚所处的大楼。
可……
咦?
龙媚好像在换衣服?
这身材真棒!
可惜,王之初来晚了。
看了不到五秒钟,龙媚就已经换好了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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