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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二章 洒家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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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天的漂泊,终于,在一个红霞满天的午后,两艘大船乘着风,由登州过海出国,到了大宋几十年的敌人,辽国的地盘。

    船在一个仍然在建的港口停下,刚一搭上板子,一个高壮的秃头和尚,一个近乎半边脸都是胎记的男人,两人一前一后脚步虚浮的冲了下来,不管干净与否,也不怕硌,直接躺在了地上,瞪眼看着满天的红霞,听着海鸥的嘎嘎嘎,波涛拍着岸边哗哗作响,感受着还算轻柔的咸腥海风。

    这当然是美丽的景色,可是他们却无心欣赏。毕竟这二人的样子,不难看出,晕船了,一路上不定怎么吐过来的。

    “直娘贼,晃死洒家了,洒家以后绝对不做这大海船。”鲁智深摸着自己的大脑门子,感受着来自大地母亲的厚重安稳。

    杨志很煞风景:“不做海船怎么回去?”

    “这一趟出来,洒家就不盼着回去了,洒家无牵无挂,哪里都好。大官人那么年岁轻,定然比洒家活的长,只要把洒家的骨殖带回大宋埋了就够。”鲁大师的嘴很硬:“再说,即使真要回去,海路不行,那就陆路,大不了就杀回去,有什么大不了?”

    相处久了,又正式天涯沦落人,自然也就是交心了,所以二人熟悉的很,脾气秉性大致都知。杨志呵呵一笑,没有回话,晃了晃脑袋,缓解了一下之后,这才撑着胳膊坐起身看起了周围的环境。

    “二位大哥可好些了?”

    说话的,是一个腰悬横刀,身高一米七多,身体强壮,剑眉鹰目,高鼻薄唇,脸型瘦长,留着小山羊胡,长相还算帅气的二十几许的男人。

    闻声,鲁智深晃了晃眼,翻身站了起来,跟着杨志一起拱了拱手:“站到地上就心里安稳了,不知这位兄弟是……”

    “在下王荣春,蒙东家信重,让我做了这边的管事。”说话间,他一变还不忘朝着海对岸拱手作揖,以示对大官人的尊敬:“方才我已看了东家让人送来的信,知道二位大哥的情况。东家非常重视二位大哥,将这里守卫的工作交给了你们,以后还望二位大哥多多关照。”

    从他的姓就可以看出来,这是王家庄本庄人事,大官人的祖辈亲戚。他原本只是在阳谷县的王家酒肆中做一个采买的小管事,许多年恪尽职守不贪不占本本分分,入了大官人的眼。随即跟着商队可着大宋跑了两趟,经营了一些买卖之后,在跟大官人见了一面,受了忽悠,表了忠心,带着几个本庄兄弟以及一些护院过来,从无到有,开通了海上的商路,那下了这几处地盘,打好了这些基础。

    身为王家庄子弟,享受着满大宋都找不出来的家族待遇,他骄傲。为这如今所取得的成绩,开创的好局面,他自豪。对这背后给他们福利,让他们安心,出谋划策、决胜千里之外的大官人,他疯狂崇敬。

    “好说好说,大官人不怕惹那蔡京、高求,一句旁的话都没说就护下我兄弟二人,那我兄弟二人定然不叫大官人失望,有事只管差遣。”

    王荣春愣了一下,随即想到信中交代的先带二人熟悉熟悉,明白过来,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字面上的熟悉,也就是说这两个大官人信中说的精于步战、马战的高手,完全不知道过来干啥。

    他摇头一笑:“二位大哥想来没有好好的看过海景,目下正是日落时分,如此美景,且先看一看,虽然咱们都是粗人,肚子里没有几两墨水,但是我家东家说,只要看过了就是好的。在下先去那边交接一下,稍后我为二位大哥接风洗尘。”

    “荣春兄弟,别忘了把那个烧刀子拿来。大官人可是答应洒家了,那酒吃多少有多少,我听说这次来还带了好几大坛。”

    “放心,放心,这里除了不是大宋的地方,要什么有什么。”

    说罢,王荣春转头离开,招过前来的管事,两人在一起也不知再说些什么。

    鲁智深跟杨志的身体素质是母庸置疑的,转天,经过一场吃喝,一夜休息,二人就恢复了这一路浪的不行的精力,龙行虎步,叫个雄赳赳。

    只是当看到这个村子全貌的时候,鲁智深跟杨志两人惊呆了,实在是有些吓人了。

    来时,他们就知道,这里是辽国苏州的一个小岛,这里被大官人买下来了,作为一个中转补给,同时在对岸,同样也有一个港口以及一个小村子。

    本来他们还不理解,中转补给为什么不靠岸,而是在一个距离陆地有些距离的海岛上,同时又在陆地上弄一个港口以及村子,那不是脱裤子放屁么,有钱也不能那么花呀。但是现在,他们明白了。

    在这一个面积还算大的海岛上,规矩的建着一排排的房子,那形制,无论是鲁智深还是杨志,看着都不陌生。因为他们都从过军,他们都知道,那是军队的营房,正常人家没有那么盖房子的。而且四周还有一排房子遮挡,将里面的营房连同平坦的校场都围了起来,一看就是藏呢。

    有营房,自然有兵士。在王荣春的带领下,他们来到校场,看到了排列整齐,成战阵分隔开的近二百名全身披着油光铮亮,武装到牙齿的重甲,手持着已有百年未曾现世的经过一些改良的陌刀,不吭不响,动作整齐划一,出刀,前进,出刀,到了校场边缘回转过来,出刀,前进,出刀。

    曾让大唐对抗骑兵,战绩彪炳的重装陌刀步兵。或许,是因为大唐的强大,才让陌刀兵扬名天下。但不论谁成就了谁,二者都是相辅相成的。

    毕竟只是面前的这一队不足二百人的队伍,所耗费的资源就足够养两千普通轻步兵。而大官人这里,养这二百人的成本还要高,甚至足以撑起一只三四千人的军队,真的以一当十。

    毕竟这些人一个个的全副武装六十斤,高强度的挥刀作战,本身寻找这种天生强壮的体魄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大官人一向大手笔,所以还要加上各种药材等等,使得他们本就天生强壮的体魄继续增强,加上日常饮食,装甲、兵器的制造与磨损、维护、保养等等,可能这个价格还说低了。

    杨志张大着嘴,鲁智深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不敢相信的看着身边嘴角噙笑,挺着胸,背着手,眼神澹然,好似在说不值一提,学着大官人一般装逼拿姿态的小子:“荣春兄弟,大官人不是要造反吧?”

    重装陌刀兵,就是为了对抗骑兵的。而大宋的情况都知道,缺少优良战马,即使官府的官方买卖,每年弄回来的好马也是有数的。以此推到大官人身上,想要买到好战马那更不是一件易事。这不是有钱就能行的,毕竟这是国策。不论西夏,还是辽国,都不会希望大宋有优良战马,成建制的组成骑兵军团。少量的卖一些还可以,大量的绝对不可能,也没有人敢,那不是挣钱,是送人头。

    那就很显然了,大官人花大价钱培养重装陌刀兵这种喝钱的部队,就是为了弥补没有骑兵的不足。而且只二百人的陌刀队伍,在战场上应对骑兵的杀伤力并没有很强大,要想成军成阵,少说五百,多则数千,很显然这队伍开了头,那就没有停下的道理,所以想干什么那还用说吗?

    鲁智深也是见多识广的,养家将的将军不少见,甚至没有都丢人。养庄客、护院的也有许多,比如那世宗嫡孙,人称小旋风的柴进就这么干的,大官人自己也养着几十个大人,几十个小孩子。但是现在,这他妈的都养上重装陌刀兵了,怎么也说不过去,不造反也没好事,在大宋那是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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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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