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中跳出。
每个人都保持着戒备的姿态,这是在几十年后的阿富汗,他们马上就要从阿富汗撤离了,在撤离之前,他们准备再倒卖点武器发笔大财,然后就回国享受生活。
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两个穿着阿拉伯长袍的男人,正是仇烈火和佩伦,他俩已成为成功利用电磁原理穿越的时空骇客。
对于其中身材魁梧的一个,美军并不陌生,他是著名的军火走私掮客“破烂王”,这个“破烂王”就是由佩伦所扮的。他经常利用自己能够短暂在所穿越时空滞留24小时的时间,做走私军火的生意。因此,在军火走私界也混出点名堂。
尽管以佩伦的资历,早已得到了神格,但他还是痴迷于倒卖人类的各种武器,并从中牟利。为了赚钱,他甚至不惜掩饰其属于神族的高贵身份,以军火贩子的身份出现,从这一点上,他与美军倒是臭味相投。
其实只要能够遇到出得起钱的主儿,美军大兵并不在乎他是不是俄罗斯人,这就像他们其实也并不介意,是否将武器卖给恐怖分子。
“嗨。”这个美军小队的头哈里森上尉嘴里嚼着泡泡糖打着招呼。
“哈拉少。”佩伦用俄语回应。
“后面这位是我新搭上的老板。”佩伦引荐了身后的这个“买家”。这个时候,他还是开始说英语了。
化妆易容本来就是仇烈火的老本行,只是这段时间已经很少使用这项技能,不过,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他都是一个标准的中东大胡子男人。
“我们要先看看钱。”
哈里森上尉冲着佩伦笑了笑。
“没问题。”
“你们用什么来付账?美金?还是卢布?”哈里森吐出了口香糖,从手中拿出一个正版的防风打火机,点燃了一支雪茄,塞进嘴里,鼓捣出两个烟圈儿。
佩伦掀开早已摆在脚边的一个黑箱子的箱盖。
“我们用黄金。”
哈里森的眼睛当时就亮了,惊讶的嘴巴都张成了一个“O”形,连雪茄都掉在了战靴的鞋面上。
那箱子内都是一排排的金条,那是仇烈火和佩伦从古墓神殿里面带出来的。佩伦顺手从中抓起一根金条抛向哈里森,哈里森将那金条在手里掂了掂道:
“很好。”
“你们可以付款了。”
哈里森阴险地笑道。
无论怎么说,今天的局面都是一个胜局,眼前不过只有两个人,可他们却有一个小队,足足五个人,算上黑鹰战机的驾驶员足足有六个人,在人数和装备上占据绝对优势,哈里森的原计划就是收钱之后,就把买家给灭口,但之所以还带着货过来,就是打算在收钱杀人之后,把货也带走,如果能够顺利走私回美国去,还能卖上一个高价。
“先别急。我还要看看货。”
佩伦显得交易经验很丰富。
“没问题,看吧。“
哈里森通过对讲机发出呼唤,在一座沙丘之后,又有一辆美军的载重卡车,拉着一个大集装箱驶入了交易地点,从卡车上又下来七个美国大兵,与黑鹰直升机下来的五个美国兵会合在一起,组成了一支十多人的队伍。事实上,已经对仇烈火和佩伦构成了合围之势。在他们眼里,仇烈火和佩伦不过是等待宰割的瓮中之鳖,他们把真货拉过来,只不过想耍戏耍戏这两个想买美军武器的中东傻帽而已。
佩伦很专业地走近那个载重卡车检验了一下零件,示意仇烈火:是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