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超越法律的行政特权。也就是说,由公民选举产生的政府也得像所有公民一样,尊重国家的一切法律。
事实上,这正是限制了统治集团的特权。
对后方民众来说,肯定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对最高统帅部来讲,这显然是无法接受的结果。
问题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谁也不能忽视游击队的要求,特别是在北方战区,就算罗耀武并不完全赞同游击队的提议,毕竟罗耀武并不是一个有着崇高政治觉悟的政治家,而是一个非常实在的军人。在他看来,所谓的民主制度,在抗战时期都没有多大帮助。为了凝聚国家的抗战力量,集权、甚至是独裁都有必要。只不过,罗耀武也不得不承认,游击队的要求必须得到尊重。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军人都没有政治觉悟。
在这个时候,陈必时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可以说,在连刘诚志都认为不应该向游击队做出太大让步的时候,如果没有陈必时的坚持与支持,恐怕这次谈判又将破裂。
经过两次磋商之后,陈必时最终说服了刘诚志与罗耀武,向游击队做出让步。
只不过,陈必时也有自己的一套,没有完全采纳游击队代表提出的方法。
按照他的提议,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可以与游击队发表联合宣言,但是任何具有政治意义的宣言,都不能仅仅针对游击队,而要整队全体军民,即同等对待。如此一来,宣言就不能仅仅保证游击队的权益,而要保证全体军民的权益,也就是包括正规军、游击队、民兵与平民在内的所有中国公民的权益。
为此,陈必时提出的理由也很充分,即游击队本来就是由各种各样的人员组成的,既有军人与民兵、又有农民与城市居民,而且游击队员家属的身份也非常复杂,如果仅仅只针对游击队本身的权益,必然损害其他公民的权益,使得与之相关的任何宣言都在法理上站不住脚,也就不会得到广泛的认同与支持。
结果可想而知,站到人民对立面上的游击队,肯定无法生存下去。
必须承认,陈必时确实很有口才,而且在辩论的时候很有说服力。
事实上,正是因为陈必时的努力,游击队代表才做出让步,最终同意以联合宣言的方式来确立游击队存在的价值,以及全国抗战的根本目标。
毫无疑问,在游击队中,确实有一些才华横溢的伟大人物。
谈好基本条件之后,刘诚志就委托陈必时,全权负责起草宣言文稿。
当然,这不是陈必时一个人的工作,参与起草工作的还有四十七名游击队代表、二十八名正规军代表、十四名民兵代表、二十三名政府代表与三十九名平民代表。当然,真正起到作用的也就那么四五十人,其他的都只是见证者。
经过一周努力,十一月九日,《权利宣言》正式发布。
这份正式名称为《中华民族全面抗战与公民权利保障宣言》又被称为《北京宣言》或者《权利宣言》。毫无疑问,这是一份扭转了抗战局面,改变了中国历史,最终拯救了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宣言。
正是这份宣言,全面激发了炎黄子孙的抗战激情。
也正是这份宣言,宣告全面抗战正式开始。
当然,谁都知道,这份宣言的意义绝不仅仅于此。
从政治上讲,《权利宣言》发表之后,以刘诚志、陈必时、罗耀武为首的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就与由管远山控制的中央政府分道扬镳了。虽然在接下来的抗战岁月里,北京当局在名义上仍然隶属于中央政府,并且听从最高统帅部的调遣,但是在现实中,北京当局一直将《权利宣言》当成基本纲领,并且以此指导抗战。
从现实来看,《权利宣言》的最大好处就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团结了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为北京保卫战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持。别的不说,在该宣言发表后的十天内,就有近五十万民众自发返回北京,参与北京保卫战,而且大多是青壮年。
当然,这份宣言也彻底消除了北京当局与游击队之间的隔阂。
到北京保卫战结束的时候,敌后游击队的规模扩大了近十倍,还动员了敌占区内的近亿民众,游击队也因此在北京保卫战中做出了不亚于正规军的巨大贡献。
即便从军事角度讲,《权利宣言》也是保卫北京的基石。(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readnovel。,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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