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骨的重要性就相当于人的脊椎骨,一艘船的所有结构、舱室的配备其最终受力都归结到龙骨。一旦龙骨受重创,那这艘船基本也就废了。
德军的533mm鱼雷全重1528kg,装药量是320kg硝酸化合物;虽然一枚鱼雷就击沉排水量数万吨战列舰的战例极罕见,但是在龙骨附近爆炸,足以重创战列舰。
相比几万吨的驱逐舰,这些一两千吨的驱逐舰更不在话下,还未来得及加速规避的驱逐舰被一枚枚鱼雷炸的拦腰截断,含恨而亡。
“狩猎时间,上浮!”确定没有其余的驱逐舰后潜艇艇长们不约而同的下达了上浮的命令。
对他们威胁最大的驱逐舰没有了,剩下的就是仓皇逃命的运输船,对这种运输船用鱼雷,那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现在正是甲板炮发威的时刻。
由于二战时期的潜艇技术的种种限制,导致潜艇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水面航行,那么装一门大炮是非常必要的。
一是紧急情况下可以作为自卫武器,包括很多潜艇都装备了防空炮、防空机枪,用以应对来自海面和空中的目标。试想,如果一艘潜艇在航行中,突然遇到敌军的飞机或者是巡逻艇,那么紧急下潜是来不及的,用甲板炮或者防空炮先抵挡一阵,在这期间潜艇逐步下潜,这才是正确的步骤。
二是二战时期的商船和货船,基本很少配备火炮和深水炸弹等武器,所以用甲板炮就可以轻易将这些船只俘获或者击沉。就算碰上一两艘带武装带小炮的商船,那时潜艇下潜用鱼雷攻击也是来得及的。
二战期间,德国的I型、VII型、IX型和X型潜艇都装备了威力强大甲板炮,通常由潜艇第二值更官率领的3到5人操作。使用甲板炮时,潜艇必须处于无空中威胁的正常水面航行状态,同时还需要3名艇员在甲板上排成一排从控制舱下方的主锁柜中将炮弹传送到火炮处。潜艇的甲板上有一个小型的水密弹药锁柜,这样在命令下达后火炮可快速反应、及时射击,技术熟练的操作手可以用15-18发/分钟的速度射击。
到了二战中后期,很多盟军大型船队都有多艘驱逐舰进行护航,在这种情况下德国潜艇只能潜入水下进行鱼雷攻击,再保留甲板炮就有些多余。所以大部分德国潜艇就干脆将甲板炮拆卸,以换取更快的水下速度。
水手们麻利的跑到甲板,取下火炮上的防护罩,将炮口对准远处的运输船。这种火炮与大战期间最著名的武器——德国陆军88毫米防空/反坦克炮完全不同,它们甚至彼此使用完全不同的弹药。潜艇的88毫米甲板炮发射的弹药为12-14千克的炮弹(弹头重9千克),弹药基数250发。
“开火!”
轰!轰!轰!
随着开火命令的下达,水手们有条不絮的装填,瞄准,开火,退弹,再装填,瞄准……
一枚枚炮弹朝还未远去的运输船队倾泻而去。要知道货轮可没有战舰那样厚实的防护装甲,也没有战舰那样的防爆炸水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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