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保护你呢,再说了,你可不能这样出去!”
他一挥手,那侍卫便把一个包袱送了过来。
穆胜明打开包袱,得意洋洋道:“公主快看,我给你准备了什么!这离家出走,乔装打扮,我可是最有经验的。”
他小时候,穆将军曾经管教甚严,为了偷偷溜出家门,他可谓百经阵仗,经验丰富。
慕容朝歌定睛看去,只见那包袱里,居然是两套粗布衣裳,都是天临人的款式。
还有假发、胡子、染料等物,当然也有碎银和天临国的铜钱。
她不由瞪大了眼睛,头一次认识穆胜明一般:“你从哪里弄来的?”
穆胜明高兴道:“之前听见公主想出去,我就让人去准备这些了。
我还打听到,天临人从本地百姓中征发了不少民夫,咱们穿上这衣服,扮成伙夫,定然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混进去!”
慕容朝歌想了想,想去见见战云扬的心思占了上风,难得赞了一句:“你这事儿做得不错!”
穆胜明顿时高兴得合不拢嘴,他挠挠头,脸上微红:“那朝歌你在这里换衣服,我去别处咱们换衣服。”
不等朝歌点头,他就拔腿跑了出去。
慕容朝歌小声嘀咕道:“他倒是比以前顺眼多了。”
她迅速换好衣服,又叫过来白狼,不顾它的抗议,把一身雪白的毛毛染成了黑色。
顿时,原本威风凛凛的草原狼王,变成了一只同样威风的獒犬。
北夷人爱养獒犬和雄鹰,这样的大狗,在军营并不招人注目。
做好这些,夕阳已经完全沉下西山,天地间暮色昏冥,除了巡逻卫队仍旧在一丝不苟的巡视,其他士兵大多都去用饭了,营帐外一片寂寥。
借着暮色掩护,慕容朝歌带着白狼,顺利带着一匹马,溜出了军营。
穆胜明带着一个侍卫,已经在等他了。
穆胜明看着朝歌换了粗布衣裳,但仍旧遮不住白皙娇艳的脸,把一个纸包递给她:“公主,你皮肤太白太嫩,会露了底,把它抹在皮肤上。”
慕容朝歌点了点头,把那疑似草木灰和木炭拌成的粉末涂在身上。
转眼间,美貌倾城的草原明珠,就成了一个肤色沉暗,干瘦干瘦的少年。
穆胜明又打量了一番,这才点了点头。
他和侍卫也是这种打扮,三人乍一看上去,倒还真像生活贫苦的普通百姓。
上马,一路疾驰,夜色完全笼罩旷野时,连绵到天边的天临国军帐出现在视线中。
天临人的军帐,守卫得比北夷人更严密,三人手里也没有可以自由出营的令牌,不由犯了难,该怎么混进去呢?
就在这时候,一只百余人的车队出现了。
十几名士兵在旁护送,推车的是跟慕容朝歌一样打扮的民夫,车上栽得的军粮和战马的草料。
慕容朝歌眼睛一亮,拍了拍白狼,低低吩咐了几句。
没躲忽而,押车的卫兵就见前方的草丛中,蓦然传来一声狼嚎,紧接着,一个巨大的黑影瞬间扑到了眼前。
“啊!”
“有狼!”
“慌什么,只有一匹狼,杀了它,免得伤到别人!”
卫兵一阵慌乱后,立即组织起来,丢下车队,追向白狼。
车队也停了下来,惊慌的民夫们四下找地方躲藏。
三名躲在粮车后的民夫突然觉得后脑一痛,就人事不知地晕了过去,被人拖进了草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