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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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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野地里,梁军将士正在露营,因为天气炎热、蚊虫较多,所以露营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

    然而,满载而归的人们,心中喜悦不已,看着大量马匹,回想着攻入邺城的丰功伟绩,一个个笑得合不拢嘴。

    据说自晋末以来,历代朝廷兵马,都未攻入邺城!

    我们却做到了!哪怕只是入城片刻就出来,但也是做到了!

    一处处篝火边,兵卒们唱着歌,烤着猎物,仿佛一场规模不小的篝火晚会,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当中一处篝火旁,李笠则在听‘唐僧’念经。

    这是后世的梗,所谓‘唐僧’指代说话啰嗦之人,此人样貌端正,名为祖珽,正在为他‘权衡利弊’。

    “君侯出身微寒,即便能征善战,却难免‘狡兔死、走狗烹’之结局。”

    “若不早做打算,待得穷途末路,悔之晚矣。”

    “南国素重家世、阀阅,君侯以为,立下再大军功,就能入中枢么?”

    李笠觉得无数苍蝇在耳边“嗡嗡嗡”,有一种打苍蝇的冲动。

    经过几日的交谈,他是看出来了,这个祖珽并不是傻之,不是傻兮兮来劝降,而是另有所图:推销自己。

    名为‘劝降’,把齐国夸得天上有、地下无,譬如典章礼仪、选举(选拔官吏)制度,律法编撰、均田制,等等。

    其实就是“炫技”,以“劝降”为名,向他‘推销’自己的才学,以及见识、经历。

    如此毛遂自荐,让李笠觉得很惊悚,因为对方的做法,让他想起各种“托”。

    譬如医托,譬如假装约会、实则骗人高消费的酒托。

    眼见这位的诡辩术登峰造极,靠三寸不烂大概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李笠惊叹果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祖珽这个名字,他之前就听说过,往日和那些齐国被俘官员了解齐国风土人情、官场‘动态’时,得知了祖珽的“奇闻异事”。

    祖珽在齐国的官职不算很高,不过却是天子近臣,因为要随时‘待诏诰’,也就是为天子拟定诏书,所以算是秘书一类的人物。

    能给皇帝做秘书,文采必然了得,但北国人物众多,祖珽这么有名,主要是因为其人品行极其恶劣。

    用八个字来形容,就是:坑蒙拐骗,贪财好色。

    为官,贪污受贿,中饱私囊。

    任仓曹时,蛊惑上司一起伪造公文,从粮仓里偷运粮食十车,倒卖赚钱,此为监守自盗。

    事发后,当时的丞相高欢亲自审案,祖珽凭借诡辩之才,把责任全部推到了上司的身上,自己却全身而退。

    不久,祖珽再次伪造公文,从粮仓运走了三千石粟米,要发一笔横财,却再度败露。

    高欢暴怒,将祖珽打了二百鞭之后,贬去做苦役,因表现突出,后来得释放,成了丞相府的奴仆,替代苦役。

    为人,偷窃成癖。

    出席酒宴,经常偷贵重餐具,譬如某次于席间偷铜碟,被当场查出来,不以为耻,满不在乎。

    甚至参加高欢举办的酒宴时,也要偷,偷金酒杯,被当场查出来,高欢爱才,不予追究。

    祖珽因为医术高超,曾任尚药丞,管御药,结果偷窃贵重的胡桃油,再度被免官。

    给高欢嫡长子高澄做佐官时,偷窃宫中藏书,按律当绞,高澄惜才,免罪。

    结果祖珽死性不改,又继续偷书,其‘惯偷’恶名传播甚广,连齐帝高洋见了祖珽,也常说“贼来了”。

    祖珽除了喜欢偷窃,还没良心,道德底线极低。

    当年高澄准备受禅称帝,却被膳奴刺杀身亡,当时在场的心腹也伤亡殆尽。

    被砍成重伤的陈元康,临死前拜托好友祖珽写遗书,把自己存在另一好友处的二十五锭金子取出来,交给家人。

    祖珽答应了,事后凭遗书从其好友处拿金子,分两锭给对方,以作封口费,剩下二十三锭据为己有。

    甚至还偷陈元康藏书数千卷。

    为人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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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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