熄火。
停在了白色围墙的中式庭院门口。
这地方,就是涌泉村“首富”的府邸,也是隋戈的家了。
别以为中式庭院就代表品味,老地主之所以修这么一个庭院,其实就是因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所以他一直都羡慕着那些大地主们过的日子。后来老地主通过狗皮膏药发家致富了,于是就找人修建了这么一个“地主庄园”。
俗,真的很俗。
车停稳之后,尚大学对隋戈低声说道:“衰哥,啥时候你请我喝喜酒啊?”
“喜酒?啥喜酒?”
隋戈纳闷道,“我在学校连个正式女朋友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喜酒了,我看你应该快了吧。”
“我哪能呢,没钱没地位的。”尚大学说道,“倒是你,现在家里面就有一位了,让人羡慕啊!”
“家里有一位?”
“嗯。不说了,今天还有几趟货要鼓捣,等会儿你自己就看到了。”尚大学满脸艳羡的神情,发动摩托车嗖地远去。
隋戈走向庭院大门,一边走一边喊道:“爷爷——爷爷,我回来了!~”
若是往常,只要隋戈这么一叫,老地主就会拄着拐杖走出来。今天喊了两声,却是不见人影。
“难道这么早老地主就去赶集了?”
隋戈心想道,本来还想给老地主一个惊喜的,谁知道这老头居然不在家。于是,隋戈只得埋着头去掏钥匙,准备自己开门进去。
摸出钥匙之后,隋戈看也没看,伸手就去摸铁门的锁,谁知道锁没有摸到,却摸到了一只光滑柔嫩弹性十足的小手。
鬼吗?
隋戈心头一惊,下意识地将手缩了回去。
这屋子除了老地主,不可能还有别的人啊,那不是鬼是什么。
虽然小小地被吓了一下,但如今隋戈也算是艺高人胆大了,很快就镇定下来,眼睛往铁门里面看去:
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站在铁门里面,穿着一件花布棉衬衫,一条灰色裤子,再加一双黑色小布鞋,扎着马尾——标准的村姑打扮,她看着隋戈,一脸娇羞,满身都是秀气,说不出的清丽可人。鹅蛋脸,一双眼睛极是灵动,像是山野灵气凝聚而成的。
不得不说,这位娇俏的小姑娘又给隋戈同学生动地上了一课。
隋戈再次意识到,自己的审美水平还是不够成熟啊。
大都市当中,娇花点点,这村野之中,同样有空谷幽兰啊。
村花,一样可以美丽的绽放啊。
想当年,西施姑娘,不也是某个小渔村的村花么。
难怪刚才尚大学说什么“羡慕”的话,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小姑娘吧。
“你是……隋大哥吧?”
就在隋戈同学浮想联翩的时候,铁门内站着的小姑娘忽地开口问道。
“你认识我?”隋戈奇道。
“嗯,我看过你的照片。”小姑娘说道,俏脸又生出了两朵娇羞的红云。
“快进来吧。”小姑娘打开了铁门,对隋戈说道,“爷爷一早就去山上的药田挖药了,可能还要过一阵子才会回来的,你先进屋吧。”
隋戈听这小姑娘的语气,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呢?
仔细一品味,才发现她好像把隋戈当成了客人,而她自己却俨然成了主人似的。
不过,隋戈倒是不介意,拉开门走了进去。
进门的时候,一只鹅黄小鸡仔冲了过来,险些被隋戈一脚踏扁。
“咱家什么时候养鸡了?”隋戈疑惑道。
老地主好像从来都不养鸡养狗的,家里面的鸡蛋,全是用狗皮膏药换回来的。(老地主喜欢光进不出,所以能换回来的东西,他从来不舍得花钱去买。)
“是我……养的。”小姑娘有些怯生生地说道,好像犯了什么大错误似的。
“没事,养点鸡仔好,以后有鸡蛋吃。”隋戈赶忙说道,这小姑娘,就是人见人怜。
隋戈进屋之后,小姑娘便忙着给他泡茶、倒水,还真是把隋戈当成了客人。
呆了一阵,隋戈越发觉得不对劲啊。
老地主就是孤家寡人一个,从小到大,有没什么亲戚、亲人出现过,怎么现在忽地出现了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呢?难道是——
隋戈脑子当中闪过一道强烈的电光。
“难道这姑娘,是老地主祸害了那个寡妇,然后……天啊!这老地主还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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