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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李守臣的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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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也疑惑了。

    “爷爷明鉴,”清兵摆出一脸愁眉苦脸的模样,“我们不是他的家丁啊!”

    “敢诳你爷爷!”络腮胡突然暴起,长刀破空,登时砍下了那清兵的脑袋。

    颈血足足喷了一丈高。如同雨水一般洒将下来,落了那些清兵一身一脸。犹自冒着热气。

    其他清兵没见过有人能够翻脸比翻书还快,吓得吱哇乱叫,有两个甚至直接尿了裤子,空气中弥漫起一股尿臊气。

    “哎!”老李上前拉开首领,故意大声道:“这些人既然要降咱们,咱们何必杀人呢?”

    “老李!我本不想杀他。谁让他诳我至此!”首领一双狼一般的细眼,扫过其他清兵,阴狠道:“孔贼也是鞑子的王爷,征战多年,哪有出来勘探地形竟不带亲信家丁的!”

    “爷爷容秉!”那个铁甲兵哭道:“确实冤枉啊!如今朝廷疑心汉人。就连汉军也免不得猜忌。肃王爷、呸、鞑子头领叫豪格的下令,所有汉军、绿营将帅要出营,不得带亲信家丁,还得去他帐前领两个满洲真夷作为监视。就是防备着咱们汉人逃去投奔大明。”他生怕这些人是闯逆余部,连忙又补道:“和大顺。”

    首领心中激动,对老李道:“老李,看来鞑子自己先乱起来了。”

    “鞑子人少,咱们汉人人多,哪有以少御多的道理?他们迟早是要败退的。”老李眼中泛光,又道:“若是咱们汉人上下一条心,不自相残杀,这些鞑子哪里能够在关内如此横向霸道!”

    “哥,话也问完了,这些人怎么办?”另一个壮士问道。

    老李走到孔有德身前,仔细看了一番,摇头道:“啧啧,他若是穿着建奴王爷的甲胄,还真不至于被射死。”建奴高级将领的盔甲能将全身包括脖子都保护起来,的确不容易被冷箭射死。

    “真是命中注定啊,汉奸不是那么好做的。”老李握住露出的箭杆,用力搅了搅,方才将箭矢拔出,确定这孔有德是死得不能再死了。他解开铁甲系带,将孔有德的衣服裤子尽数剥落,只发现了装着一锭金子的钱袋,别无他物。

    “怎么连个腰牌、印玺都没有?”老李问那几个清兵:“可是在你们身上?”

    那几个清兵知道这人才是真大王,听他说话又和气,格外配合,连忙道:“这些东西照军法是不能带出营门的。”

    “那他若是碰到其他清兵,又不认识,如何证明自己身份?”老李问道。

    “每日都有口令和回令,以此来辨别敌我。”

    “那探马一出去就是几日,他们怎么识别敌我?”老李越发觉得奇怪。虽然他知道腰牌靠不住,手艺好点的工匠要多少做多少,但连腰牌都不配,那不是开玩笑么?

    “探马只管勘察敌情和地形,不管旁的。他们倒是有腰牌。但也没人会去问他们要。”那清兵道:“如今陕西都在鞑子手里,也不怕明军的奸细。”

    “老李,这对咱们来说正好哇!”络腮胡喜道:“咱们只要穿了鞑子的衣甲,大可以光明正大在外跑,也不用藏山沟子里放冷箭了!”

    老李却稳重得多,道:“让他们脱光了。搜一搜。”

    几个弟兄当即上前,将这些清兵的衣服剥了下来,果然没有搜到鞑子的腰牌。这在有些军事常识的明人眼里,简直是不可思议。但且换个角度想想:汉鞑之间的区别就在头发,可谓一目了然。汉人是宁死不肯剃头的,所以看到金钱鼠尾就可以知道是自己人,看到全发的便是明人,何必要费力去做腰牌?

    再说如今陕西各军混杂,有绿营、有汉军、有满八旗。文字互不相同,再加上基本都是文盲,做了腰牌岂不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么?

    “好!”老李大笑一声:“鞑子如此轻敌松懈,覆灭就在旦夕!”他顿了顿,目光在清兵脸上扫过,道:“爷爷庙小容不下这么多人,只收三个,你们自己决定。死了的就当是投名状了。”说罢。他上前挑开了清兵绳索,让他们捉对厮杀。

    这几个清兵也不含糊。见有三个名额,当即光着身子对打起来。他们没有兵器,只能轮拳头、掐脖子、踢下阴,为了活命无所不用其极。

    络腮胡拿着弩机,缓缓靠近老李,低声道:“大哥。真要留三个?”

    那老李冷声道:“兔子急了也要咬人。先让他们杀,杀完了咱们再动手岂不是轻松些?”

    “老李,好计谋!”络腮胡再次佩服道。

    “兵者,诡道也。”那老李说着却叹了口气,转首望向东岸,心中五味杂陈。

    不一时。清兵终于也决出了生死,三个最终活下来的清兵浑身上下也没块好肉,满是牙印、抓痕。不过看看躺着尸体,他们也满足了。

    乱世中,有什么比人命还不值钱的?又有什么比自家性命更值钱的?

    “爷爷!”一个清兵气喘吁吁道:“咱们还是冒充不了鞑子,您看,这头发……”

    络腮胡伸手往头上一摸,冷笑一声,正要说话,老李却突然发话道:“你们穿上衣裳,去河上砸个窟窿,把尸首扔了。”他说着便蹲下身,将孔有德的脑袋割了下来,随手找了件衣裳包好,径自走到马前,挂在马鞍旁。

    那三个清兵听话地拖着尸体到了冰冻的河上,没费什么力气就跺开了渐渐消融的冰层,将尸体扔了下去。

    等他们干完活,本以为就此跟着这些土匪落草入伙了,谁知等他们的却是一排箭矢。很快,他们的尸体也从冰窟窿里追赶同伴往南去了。

    众人都是这山里的猎户,要避开外来的清军不过是小事一桩,很快便带着这十匹战马从山路返回村子。其中更有两人专门抹去沿途痕迹,无论是踏出来的蹄印还是踩断枯枝,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放过。

    等众人进了林子,清军就更别想找到他们了。

    众人在山林中转了几圈,终于来到一处仅通一人的峡谷前。

    峡谷上传来一声鸟叫,叫得众人眉开眼笑。

    这是上面的暗哨发出的讯号,若是一切平安,并不用回复。若是后面有人吊尾巴,才用鸟鸣声回应,然后引尾随者进入这死地加以杀灭。

    穿过峡谷便是一处山坳,足足有百来亩大小,林立着一栋栋茅屋。这山坳中自有一条小河流淌,而且土地肥沃,寒风被周围山头挡住,不能入侵,此时已经能够看到一层薄薄的嫩绿色。

    简直就是一处世外桃源。

    “李大哥、赵大哥!”一个纤细的身影从山崖上飞奔而来,冲进队伍中,扑进了络腮胡的怀中。

    “好大马!给我骑骑呗!”少年看着比他高的战马两眼放光。

    络腮胡首领抱起少年,轻而易举地放在马上,吓唬道:“你又擅离职守,照军法该斩!”

    那少年笑道:“今日又不是我当值,我是在上头等你们哩。今天你们杀了几个鞑子?”

    “十个!”络腮胡得意道:“还有个鞑子王爷呢!”

    少年毫不怀疑络腮胡的话,兴高采烈道:“今日我射中红心三十次,爹说我很快就能跟你们一起去杀鞑子了!”

    “杀鞑子可不止要射术好,还得跑得快。”前头那老李回身笑道:“我们更多时候可是见了鞑子就跑。”

    这个村子里有二十多户人家,男女老幼加起来不过八十六人。虽然基本都是猎户,但是真正射术精湛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却只有这么八个人。他们碰上落单的清军,或是三三两两的探马、伏路兵,便偷袭击杀。若是碰上成队的清军,只能望风而逃。

    这回也是,原本他们见了这十个清军马兵已经是要逃了的。谁知东岸明军放炮,吸引了那些清兵的注意力,这才抓住机会放胆一搏,竟然毫无损伤地全胜而归,也算是吉人天相。

    回到村子,李守臣先将金子碎成小块,给村长拿去购买村中需要的粮食、农具。等其他人都回去跟家人打过了招呼,方才将众人又召集起来,宣布道:“我想带着这孔贼的脑袋,去一趟河东。”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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