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炊烟袅袅,新的一天到来,大地在历经黑暗后,重新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八千荆州兵饱餐一顿后,跟随着庞统继续踏上了山间小路,在朝阳的温暖光芒中,向成都进发。
从清晨到正午,行进了半日的时间,荆州兵似乎有些适应此间的崎岖之路了,行走的速度比昨日快了几分,半日间便走出了十八里之遥,几乎快要赶上昨日一整天的行程了。
正午时分,庞统下令让将士们暂停脚步,在一座山坡前席地而坐,拿出行囊中的干粮,开始食用午饭。
荆州兵不比义勇军,在急行军的时候,荆州兵可没有什么牛肉干、羊肉汤之类的食物,随身携带的不过是最简单的杂面干粮,味道难吃不说,还冷硬的很,一不小心就要硌到牙齿。荆州兵中的不少人对这种食物感到难以下咽,唯有三年军龄以上的老兵,才会吃的很仔细,一点也不会浪费,就像是在吃美味佳肴一般。
老兵们历经的战火,远比新兵们多的多,他们知道再难吃的食物,也是人体摄取营养的基础,吃下冷硬的干粮,才有体力面对战场的残酷,不然的话,等真的打起来了,连提刀的力气都没有,那就悲催了。
这就是老兵与新兵蛋子的最大区别,他们知道在残酷的战场上,如何才能让自己最大几率的存活下去。
在众人表情不一的食用干粮之际,一队探哨从前面山间走了回来,来到了庞统的面前。
这一队探哨,是庞统手中最精锐的一批人,在进餐之前,庞统特意派他们到前面去打探消息、勘察地形,一顿饭没吃完,他们便带回了消息来。
“军师,前面是连绵的山路,经目测我军还需至少在前行三十里才能走处山路。前方的草木茂密,枝叶相连,藏不了人。”一名老兵探哨对庞统说道。
庞统微微点了点头,暂时放下心来,把手中吃剩下的小半块儿干粮收入衣袖之中,开口问道:“可曾打探到,此地是何处?”
那名老兵伸手向前方虚指了一下,答道:“就在山转角处,路边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着‘落凤坡’三个字,想来此地应该叫做落凤坡了。”
“落凤坡?吾道号凤雏,此地的地名,于吾之道号相悖,恐有不详。传令众将士,速速起身,以最快的速度穿过这片山区。”庞统吃了一惊,连忙催促道。
老兵闻言,连忙转身,刚要把庞统的命令传达下去,只听四周山体上的草木从中,忽然传来一阵急促、昂扬的战鼓声,蜀中大将张任的身影出现在荆州兵们的视线中。
张任用鹰隼般锐利的目光,在距离地面十多丈高的山间,向荆州兵中快速的扫视了一圈,最后锁定在了庞统的身上。
距离这么远,又有山间草木的遮挡,张任无法在众多的荆州兵之中,准确的找出刘备的身影,但是他认识刘备的的卢马,马的体积比人要大的多,十分显眼。因此张任在看到的卢马的时候,下意识的便以为,骑在的卢马上的便是刘备,根本没想到在此之前,刘备把的卢马换给了庞统骑乘。
“射杀骑白马者!”张任冷酷的下达了命令。
早就潜伏在两侧山间的六千蜀兵,张弓搭箭,射出一根根箭矢,密集的向着庞统所在的位置攒射了过去。
此时,山下的八千荆州兵,还在各自手捧干粮,武器、盾牌都不在手中,哪里能抵挡的住破空而至的箭雨侵袭?
一片惨叫声接连响起,以庞统为轴心,方圆十丈之内,落下的密集箭矢,借着从高处落下的巨大惯性,接连洞穿荆州兵的身体,把他们一个又一个的钉死在地上。
咴——的卢马发出一声惨痛的悲鸣,被数根箭矢射中的身上,瞬间被射出几个血洞来,四蹄无力地软倒在地。
马背上的庞统自无侥幸之理,随同的卢马一起摔了下来,他的身上,左肩、后背、右大腿、前胸四处,倒插着四根羽箭,洁白的箭雨霎时间被庞统的鲜血染红,变为了触目惊心的红色。
致命的箭疮,位于前胸。插在庞统前胸处的羽箭,没入庞统身体将近半尺,看位置,似乎是恰好落在了心脏要害上。
摔倒在地的庞统口中吐着血沫,眼前的景象旋转个不停,让他的视线渐渐失去了聚焦,身体中的力气渐渐流逝,想要抬起一根手指来,都显得那样的困难。
原来……这就是即将死去的感觉吗?庞统的意识,渐渐地模糊,陷入了一片无尽的黑暗之中。
庞统智谋卓绝,他不是不知道,铤而走险袭击成都,是一个很疯狂、很冒险的计划。可是时不我待,战机稍纵即逝,刘备事事追求仁德之名,在这条束手束脚的规则钳制下,庞统可不敢保证这样的机会以后还是否会出现。
所以,庞统还是来了,他要尽全力保卫住刘备的仁德之名,更要在无损刘备名声的前提下,帮助刘备拿下成都,进而全据益州。
事实证明,庞统还是急躁了一些,他忽略了张任的本事,急于求成的结果,就是被善于用兵的张任射杀在了落凤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