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你说他是我二皇兄?那个刚出生就夭折的二皇兄?南宫叔叔,你没有逗我吧!”
也许从天而降的这个总裁皇兄对于柔光来说突然的好像小说中的情节,以致于他目瞪口呆的边指着易长歌问南宫谨边用另一只手使劲敲击自己头部。
说实话,对于柔光这种明显具有自残元素的动作我极不赞同。
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多么有内涵的古文,此话又是何意呢?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以下这段话。
我们的身体毛发皮肤是父母给我们的,我们必须珍惜它,爱护它,因为健康的身心是做人做事的最基本条件,所以珍惜它,爱护它就是行孝尽孝的开始。
既如此,三殿下依旧持续的敲头行为就必须由我阻止了。正好趁此机会问问他为什么把南宫谨称为叔叔以及关于易长歌,算了,眼下还是将所有欲知问题暂时压下来。
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抓紧时间抢救易长歌最重要!
“三殿下,我南宫谨也是活了半辈子的人了,孰轻孰重还分的清楚。再说了,我岂能拿种事与你儿戏?眼下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你还愣着干嘛?还不赶紧过来!”
刚走到柔光身边未及伸手拽住他敲头的胳膊,南宫谨已经恨铁不成钢的将尊贵的皇子一口气训斥完了。话的末尾,他又气势汹汹的让尚没有理清并接受“兄弟”关系的柔光到他身边去。
这如同教训稚子顽童的声音惊得柔光浑身一个机灵,瞬间从呆愣的状态中清醒过来。
“哦哦哦,我来了,来了!”
话音刚落,柔光已经以我没有看清的速度站在了南宫谨身旁。
厉害了我的三殿下,话说他刚才是如何一闪而过的?果然名字带光的皇子就是有着超越别的皇族子弟的光速。
好奇怪,在这之前他的速度根本没有这么快!
比如我们一起从“醉江湖”逃跑的时候,他的速度,不,那根本不能称为“速”的慢走就是害我再次被抓住的元凶。
也正是因为再次进入“醉江湖”,才让我遇到了许多不认识的人,经历了这辈子……
“爷!爷!爷!”
回忆总是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浸其中,而打断回忆的也总是那一声声不知何时发生的焦灼大喊。
此刻,望着惊慌失措到连声音都发颤的英宁,我的心亦是一阵紧似一阵的狂跳不安。
顺着英宁失魂落魄的眼神看下去,我看到了一张面容绝美的脸。美则美矣,只是脸色白的太过诡异。
易长歌,他怎么又躺在床上阖目不语了呢?他刚才明明已经醒了,明明还唤我“馨儿”了呀!
“易长歌,你怎么又睡了?就算,就算你是皇子也不能一直赖在床上不起来。我都听你的话留下来不走,可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赶紧起来?为什么嘴角还在不停流血?既然这样,我就将自己身上的血全部还给你……”
这一刻,任凭自己如何撕心裂肺的哭喊,躺在床上的人连眼皮都没舍得动一下。
“馨馨,馨馨,你别这样,你快起来!”
也许伤心真的会传染,所以柔光才会抽噎着将哭倒在易长歌身边的我费力的扶了起来。
“你干什么?不要命了!”
看到我从桌上拿起一把剪刀就往手腕上刺去,吓得柔光上前一把死死握住了剪刀。与此同时,锋利的刀刃将他白皙的双手扎的鲜血直流。
“你疯了吗?用手抢剪刀,你不要自己的手了!”
我没想到柔光会用双手抢这把刃口发亮的剪刀,望着他双手不断滴落在地的鲜血,真是让我又心疼又生气。
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他也确实做到了以速度取胜且成功吸引了本白领的目光,不但让我对他看了又想更是想了又看,最后得出这样一个论断。
柔光是在逃跑的过程中依靠自学练就了飞人的速度。虽然这种学习方式出于保命的无奈,但不能否认磨难真的能够让人在吃苦受难中快速成长起来。
既然磨难能将曾经和蜗牛赛跑还不一定成为冠军的皇子变成光一样的殿下,那么也一定能让他无公害的思维模式转变的反应灵敏。
难道我拿剪刀划破手腕的行为在他看来除了自杀就是不想活了吗?我明明是想到了一个办法好不……
“好!我总算想到办法救长歌了。柔光,这个办法必须靠你才能完成。因为我要用你的血做药引。”
就在自己又气又恼又心疼的给柔光包扎伤口之际,却被南宫谨信心十足的话惊得浑身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