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见义勇为罪”。
沒闹,,这个罪名是有的。
依稀记得,当初东北某地的一个小伙子,路上偶遇小偷,随即见义勇为,追了他妈的三四条街,然后给小偷抓住,一通暴揍,最后小偷因为偷了二百块钱,被拘留十五天,而这个小伙子,因为致人重伤,判了三年半……
而且,李水水的刑事批捕通知书上,写的也很有意思,用词很犀利,是这样的。
说,李水水是,私自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未进公安机关允许,自主抓捕危险逃犯,造成大规模枪击案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与xx年,xx月……批捕。
因为李水水知道这事儿躲不过去,自己必须要有一个进去的理由,所以他确实承认了,自己去过现场,但为什么呢。
他说是,自己和林恒因为经济纠纷,一直有仇,听说他犯案了,所以带人想去堵他,完了移交给公安机关,但沒想到碰到越狱犯,林恒手里也有枪,随即爆冲突……
所以,这个罪名有了,他就进去了。
但他沒咬乐天和廖勇……
这种逗b式的刑事拘留书,讽刺意味相当浓烈,说白了,就是他妈b的,随便找个理由先给你整进去再说,回头你有关系,那往上面用吧,我这儿是挺不住了。
……
相对与李水水那边,我的麻烦也不少。
江边的案子,估计牵扯不到我,除非林恒那边有人落网,然后咬我,这样有可能会出事儿。
但这个可能几乎沒有,林恒现在应该都不再东北了,而且犯了这么大事儿,躲还來不及呢,应该不会主动出现。
但阿波罗,打死季礼的事儿,我必须要接受刑事处罚,这是躲不掉的。
但开枪打人的是金贝贝,我只是参与者,第一,沒有限定季礼的人身自由,第二,沒有对他实施任何的人身攻击,按理说,我应该算不上从犯。
不过,这只是我自己的猜测,案子究竟怎么办,官司到底怎么打,这一切都不太好说。
但目前,我是以持械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马上会进看守所。
从我进來开始,门外的豪车就沒断过,关系进的朋友,会在外面等着,托人送点烟,吃的,水果之类的,这可把负责记录的小姑娘乐坏了,一口气吃了士力架,精力旺盛的刷刷记录着。
这天晚上四点多。
有一个刑警,进屋扫了一眼,随后冲着记录的小姑娘说道:“你先出去。”
“哦。”
姑娘起身离开,其他提审的刑警也走了。
“接个电话吧。”刑警走到我旁边,衣服兜对准了我的脸,离的很近。
“南南啊。”老仙的声音,在衣服兜里响起。
“嗯。”我应了一声。
“你身上的“累”,还有多久來着。”老仙直接问道。
“判三缓二,这刚过去八个多月,还得两年多,咋了。”我问道。
“你说咋了,身上有累,你这次出不來了。”老仙上火的说道。
“我有这个心理准备。”我沉默了一下回道。
“我给明哥打电话了。”老仙突然说了一句。
“他咋说。”
“他说你烂泥扶不上墙,让你在里面撅着吧。”老仙无语的回答。
“呵呵。”我顿时被说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