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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九章 学霸曹操演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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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写着么:法不加于尊。丞相统率大军,岂可自戕?”

    曹操仔细一想,才说:“既然《春秋》上说过了,那我姑且免死。”于是用剑割下一绺头发,算作自我惩罚。《三国演义》中“有诗为证”:“拔刀割发权为首,方见曹瞒诈术深。”

    起初曹操在制定不准践踏麦田的军法时,有没有将自己考虑在内呢?无非两种可能:

    一是连自己也计算在内了,但他相信自己绝对不会去践踏麦田;二是没将自己当成其中的一员,军法只是对着别人的。

    从后来事情的发展进程看,曹操无疑是“亲自”在内的,否则他在马踏麦田之后,就装聋作哑不吱声了,何必又要抹脖子又要割头发的?

    可见曹操还是一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领导干部。然而,恰恰是制定军法的人,带头违反了军法,这一来,就有了好戏看。

    曹操说话算数,坚持按原则办事,不管是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于是就让人来对他执行死刑。可是那个负责执法的主簿不干了,他说:

    “丞相怎么能治罪呢?”在主簿看来,法律只是对着下边的,“刑不上大夫”嘛。

    领导制定法律,是要下属来遵守的,领导只是监督、检查而已,根本不在范围之内,你让我怎么执行?你看这个马屁拍的!

    此时的曹操,如果就坡下驴,见好就收,也就罢了。他偏不,还振振有词、慷慨激昂地说:“我制定的法律,我自己就应当遵守!”

    说得兴起,干脆拔出佩剑,就要往脖子上抹,众人一见,赶忙夺下,这个情节,曹操入戏有点深了。

    既然有人替你找到理由,你阿瞒也就不必太较真了。假如大家都不睬你,你那个剑是砍下去还是收回来?我猜这个曹操,早已将人间世故揣摩得透透的:

    任何时候都不乏奉承上级、关心领导的人物,这一剑用不了靠近脖子根,保准有人前来夺剑求情。于是乎,曹丞相的这个动作就做得惟妙惟肖又栩栩如生。

    在众人劝解之下,曹操取消了自杀的念头,但也不能就此罢休啊。曹操不愧为天下枭雄,来了个割发代首,既孚了众人,又罚了自己,两全其美。

    注解《三国演义》的毛宗岗父子看到此处,大骂“奸雄”:好你个曹***刑你就这样给免了!

    其实不然,一个最高领导者,要做到以发代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割发在古代是一种“髡刑”,因为古代人都是长发,用簪子固定,而有身份的人,更是将头发看得重要。

    这种髡刑虽然对人的身体没有多大妨碍,但却造成了精神损伤,可以称之为灵魂拷问吧。那么割发代首是多大的牺牲呢?

    在汉代,儒家思想是主流思想,而儒家思想其中就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可见,割发是非常严重的。

    所以在当时,只有一种人是短发,那就是奴隶。而且,所有短发的国家和种族都被视为“劣等”。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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