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了一下长发,卷起小衣袖,又系上围兜,打开冰箱踮起小脚在认真翻找食材了。
沈墨城看得入迷。
不是稀罕这顿饭,就喜欢看她为他忙忙碌碌的小蜜蜂模样。
他心里会有种很陌生的感觉。
为什么陌生?
大概是因为这种感觉,它叫做幸福。
这女孩就像他长久黑暗中找到的一束光,光会发热,离她近点就好温暖,呆在她身边日子就好快活。
快活得……他居然生了万恶的念想,就在这一刻,他竟希望姆妈继续昏迷,不要醒来了,姆妈不醒,他就能留下他的小女孩……
沈墨城蓦地闭上眼,握紧玻璃杯,手指骨节根根森白,微微发抖。
被自己荒唐的私心吓了一跳。
……
顾爽爽在厨房乒乒乓乓,井然有序,忙得小脸红彤彤。
为他做顿饭,她心里……居然挺乐意欢喜的。
撑着淮山焯水的功夫,她擦擦额头上的汗珠,踮着脚偷偷从窗户往客厅看,那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在忙什呢?
他……居然招呼了一众佣人,在为她包书?!
客厅的玻璃桌面上摆满了她买来的各种粉图案的包书纸,他指挥王姐周婶剪裁好,不许她们动。
都剪好了,他俯身,把指间燃着的香烟递到唇边,叼着,蹙起眉头就一脸麻烦地就给她包起来。
顾爽爽心里咕咚咕咚热乎坏了,真煞了她的眼了。
叔叔居然,居然在给她包书耶……
对她这么好,给他加道菜!
欢欢喜喜地打了三个鸡蛋。
紫菜清汤,西芹百合,蒸水蛋,端出去的时候他包好了两本。
“叔叔先吃饭哦!”顾爽爽笑眯眯地给他盛饭。
男人一脸嫌弃把书甩到一边,拿起筷子接过她小手里的碗,面无表情优雅就吃起来。
吃了两口,不见身边坐人,扭头斜她一眼,“过来吃饭!”
“我不饿。”顾爽爽欢喜地抚摸着他给她包的书,包的真好,没有返工的痕迹,而且图案都在正面。
她看了又看,瞧了又瞧,突然想起一个问题。
叔叔学生时代,男孩子大大咧咧的,应该没有给自己包书的习惯吧。
可他包的这样熟练这样好看,一定是经常给别人包?
那个别人,一定是个女孩子,只有女孩子有包书的习惯。
想到这里,心里突然闷起来。
沈墨城用完晚餐,看了眼腕表,今晚公事不多,他回到客厅沙发,要继续给她包剩下几本。
顾爽爽抱起那几本书,卷纸也不让他碰,有些闷闷地说,“叔叔你去忙,我自己包。”
沈墨城莫名其妙,就见她甩给自己一个小背影,上楼了。
夜晚九点半。
他从书房出来,回到卧室。
那小东西正伏案在小书桌前,一个人剪纸,一个人包书,地毯上都是碎纸和废掉的纸,苦恼的不会包,总要返工。
他扫了眼,进浴室。
二十分钟后出来,她一本还没包完,小手笨的,拆拆叠叠,反反复复,可能心不在焉,气的大眼睛闪闪的快要哭。
沈墨城挑挑眉,事不关己地躺上了床,挺拔身躯靠在床头,浴袍松散,露出大片白皙胸膛,他把商务手提放在慵懒曲起的腿上。
卧室里,一阵凌乱撕纸的声音和悠然的键盘敲打声,对比,冲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