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还是源于一年之前的那场立储之争。当时,陈宫、郭嘉、程昱等人都坚持应该立嫡以长,认为废长立幼乃是取乱之道,而因为刘浜在庐江怯懦的表现,受到了武将们的一致反对。当然了,这也是刘欣的意思。为了这件事争论了很长时间,最后刘欣不得不采取折衷的办法,让刘浜暂时担任长安东部尉,以考察他的能力。
因为长安太大,一共分设了四个县尉,共同维护城中的治安。长安东城住着许多达官显贵,因此东部尉的责任重大,也不太好当,但刘浜这个东部尉干得还算称职。一来,他的身份摆在那里,无论是谁也不敢摆起架子。二来,大汉王朝的制度已经相当完善,并不需要他做什么具体工作。
眼看着一年期限将近,刘浜的表现倒也中规中矩,陈宫等人都沾沾自喜,等着再次向刘欣进言,忽然便出事了。
这一天,刘浜像往常一样到街面上巡视。与其他都尉不同的是,他没有骑马,也没有步行,而是乘坐着一辆慢吞吞的牛车。虽然显得的些怪异,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的身材又矮又胖,骑不了马,走上几步路也会气喘吁吁,还是坐着牛车舒服一点。实际上,这种巡视只是例行公事,走完一圈以后,剩下的事情就全部交给府里的衙役和书吏去了。
刘浜坐在车上,无聊地打了个呵欠,忽然就看见前面一家店铺里走出来一位美貌少女。
因为刘浜未及弱冠之年,而且一向和他交好的刘备也已经死了,所以刘欣并没有像在襄阳那样让他单独住在外面,而是将他留在了皇宫里。宫里也有许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但却没有一个像前面这个女孩一样生得清丽脱俗。其实在襄阳的时候,刘浜就曾经见过桥氏姐妹,对她们的美貌念念不忘,而眼前这个女孩的姿色绝对不在桥氏姐妹之下。
大概是平时压抑得太久,刘浜一时色迷心窍,忍不住跳下牛车,拦住了那名少女的去路。刘浜因为肥胖的缘故,平时动作迟缓,不要说跳车了,就连上车都得由衙役们搀扶着。
跟在刘浜身后的衙役们一时都愣住了,等他们反应过来,赶上前去时,却发现刘浜正拦住那个姑娘说着些不三不四的话,吓得那姑娘连声尖叫。
看到自己的手下都来了,刘浜顿时得意起来,大声说道:“来人,把她给我带回去!”
众衙役可不似刘浜这样不学无术,他们都是经过专门培训的,尤其是在大汉律法方面。大汉律法当中有一条,强抢民女按律当斩!而刘浜现在的行为与强抢民女无异,只是尚没有付诸实施罢了。可是刘浜不仅仅是他们的头儿,还是当今圣上的大皇子,到底要不要执行他的命令让衙役们都犯了难,不由得面面相觑,进退无措。
刘浜却已经等不及了,伸手便去拉那个姑娘的胳膊。
那姑娘终归只是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子,手上没有三两力气,眼看着挣之不脱,就要被刘浜带进怀里了。那姑娘情急之下,忽然从衣袖里摸出一把短刀来,猛地刺向刘浜。
刘浜的身子本来就不太灵活,再加上刚才跳车时崴了脚,一时躲避不及,最主要的是他根本没想到一个文静害羞的小姑娘居然会随身携带利刃。于是,刘浜的胸前被刺了一刀,鲜血当时就流了出来。刘浜身子一歪,栽倒在地。
这下子,跟在刘浜身后的衙役们吓坏了,一拥而上,从那姑娘手里抢下刀子。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将刘浜抬上车子,紧急送往医学院,另外几个人则将那姑娘控制起来。
本来,这样的突发案件应该由东部尉衙门处理,但东部尉刘浜便是此案的受害者,而且生死未卜,同时他又是皇子的身份。衙役们不敢自专,商量了一下,决定将那姑娘解送到长安府,反正凶犯是当场拿住的,又有“凶器”作为物证,审理起来倒也没有什么难度。
偏巧这一天是马芸坐堂审案的日子,百姓们是可以在庭外旁听的,长安府衙前早已经是人山人海。不等那名姑娘押到,一名衙役抢先分开人群,双手捧着那柄“凶器”呈上堂去。刘浜出了事,他们这些人多少都有些责任,现在只希望将那位姑娘的罪名坐实,最好能够定个蓄意谋杀,最后落在他们身上的罪责也就会减轻许多了。
其实,长安城的治安还是相当不错的,并没有多少案件需要马芸亲自侦破,但是听皇后娘娘断案已经成了长安百姓的一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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