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方的双目眯起,注视着赫连勃勃,冷声说道:“正好,我也是想要领教一下草原人的骑兵到底有多厉害。”
赫连勃勃笑了笑,调转马头,返回到军队之中。
下一刻。
沧桑的号角之声响起。
铁骨骑兵开始缓缓的推进。
战鼓声响起。
天盛帝国的铁骑也是开始推进。
——
草原人最善于马战,尤其是冲锋陷阵,当初能够击败百越国,也是铁骑占上风的缘故,骑兵一旦开始冲锋,势不可挡。
铁骨骑兵缓缓推进,速度有慢到快。
缓缓提速。
越来越快。
铁骨骑兵之中,许多久经战阵厮杀不过的老骑兵一开始就注意自己的呼吸,不急不缓,这些人可都是草原人可以取得胜利的关键,他们是军队定海神针一般的存在,绝对不会像愣头青那样恨不得一口气就杀敌几十,他们没有太过追求战马冲锋的度,作为一支锥形骑军的那几个领头人,都应当如此,否则会带坏整支骑军的进攻步伐,甚至会导致骑军阵型割裂开来,虽说以骑战步这种情况可以忽略不计,这些可都是他们久经沙场磨砺出来经验,在马背上打了大半辈子的仗,自然而然就会如此行事。
两军的距离越来越近。
提枪,冲锋。
双方都好像是心有灵犀一般,选择在一处最为的宽阔的地方交战。
白方最先冲锋在前,为了使得骑兵的威力最大化,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冲锋之前的战马皆是用黑布蒙面,如此以来便是再无退路。
赫连勃勃的神色之中露出一丝不屑。
用黑布蒙住战马的双目虽然可以使战马冲锋起来无所畏惧,可也会使得骑兵的损失大大增加,骑兵的厮杀本就是轻巧灵便的,可是蒙住双目的战马无疑是成了瞎子。
“分块,包抄。”
赫连勃勃怒声道。
瞬息之间。
经验老道在前冲锋的几位千夫长开始偏离方向。
骑军迅左右分开,如一股溪水遇石而滑开。
赫连勃勃的野心可是很大的,他要全部吃下这一万人。
白方自然是不可能在变化阵型,咬咬牙,继续冲锋,只能是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摆脱包夹。
战马疾驰。
白方直接一冲而过,长枪枪尖微微倾斜向下,对准一名铁骨骑兵的脖子,巨大的贯穿力将这名高高举刀的士卒,直接撞击得双脚脱离地面。而白方在长枪就要钉入敌人脖子的前一刻,双手不易察觉地松开长枪,下一刻,再度飞快握住枪身,握住的位置仅仅是偏移了不到一寸,但就是松开长枪造就的这短短一寸距离,却能够让白方卸掉长枪冲刺杀人带来的五六成阻力。
白方向后轻轻一扯长枪,从尸体的脖子中拔出枪头,继续向前冲锋。
一骑当先。
统帅如此。
身后的天盛帝国骑兵也是士气大震,长枪连续挑杀而出,尽可能的斩杀草原人的骑兵。
砰——
位于大军中央的赫连勃勃终于是与白方正面交手。
白方的长枪与赫连勃勃的大戟撞击在一起,两人胯下的战马皆是不由自主的朝后退出几步。
赫连勃勃的神色之中带着笑意,怒声说道:“要论起马战来,我们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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