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叫声绝对与众不同。”
“闭嘴!伯道,你真是不学无术。那哪里是狗,分明是獒,而且还是一公一母。看那那母獒的肚子,该是怀孕的母獒。两只獒犬一只浑身金黄,一只略带棕红色,瞧那站着的公獒,身高就应有三尺有余,身长也约有六尺,《尔雅.释畜》有云:“犬四尺为獒”,那这两只獒犬则该算是极品中的极品。真不知师傅是从哪里弄到如此好的獒犬?”马超难得的聪明了一把,得意洋洋的说道。其实,这也多亏他出身西凉,曾经见过这獒,见郝昭不懂,卖弄了起来。
“对啊!这类极品獒犬也只有羌人那里才有,昨日有几个胡人不是来了嘛,为首的叫什么沙摩柯的,好象是来进贡的吧!应该就是他带来的。那边正在照顾那只母獒的犬奴当日进城时就在队列中,当时我可是正在巡城,看的清楚的很。不过这獒犬若是主公的,那这只母獒产下幼崽,那岂不是也归主公所有?到时候……”郝昭兴奋的说道,显然,对面前的獒喜欢非常。
“别做梦了,极品獒犬可是万金难求,若将来这些獒犬的后代多了,师傅还可能饶你我等外人一只,这次嘛,你就别想了!”马超撇了撇嘴,说道。只不过,他的目光盯在獒的身上,一刻也不愿意离开,比起郝昭这个门外汉,他可知道这獒的好处,自然更是喜欢,心里就跟小猫爪子在挠一般。
郝昭、马超两个人正在黄逍府邸后院的一处小院子外面对院内几个胡人打扮的人和他们身边的两只獒犬指指点点。
“都看得很高兴啊!”
就在郝昭、马超正对着院子里的獒犬指指点点,谈论的兴高采烈之时,他们地身后突然间响起一个声音。
这时候,两人的脸色顿时苦了下来,因为那声音他们太熟悉了,偷偷的跑到这里,可是没有请示这个声音的主人的,万一……转过身来,就看见黄逍正一脸严肃的看着他们。而黄逍的身后则是马岱。
两人顾不得用眼神埋怨马岱不讲义气,将黄逍带来。赶紧上前对黄逍躬身行礼,口中说道:“郝昭(马超)参见主公(师傅)!”
“你们啊……想要獒犬并不难,不过此时不能给你们,即便是本王我,自己都还觉得不够呢。不过你们也别气馁。休要忘了,超儿的父亲寿成兄可是凉州的太守,以马腾和羌人的关系,要弄几只獒犬应该不是难事。只要你们事情完成的漂亮,本王我自然会在超儿的父亲面前为你们美言,那时候你们开口向他索要獒犬,应当不是问题吧?”黄逍先语气严肃的将这两个翘班过来看獒犬的小子训了一顿,然后再用“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手段以让马超的父亲马腾寻找獒犬来安抚他们。
这一通手段下来,让郝昭、马超这两个社会经验还不算丰富的小子立刻从“瘟鸡”变成了“兴奋鸡”,精神振奋的似乎能打老虎。这让黄逍身后的马岱捂着嘴直乐。看到马岱如此反映,黄逍赶紧打发他们离开,让他们赶紧回军营训练去。
当郝昭、马超两个翘班地家伙走后,黄逍回头看了看院中那两只威猛的獒犬,心中顿然一阵阵掩饰不住地欣喜。
这两只獒犬是昨日沙摩柯厉行进贡时,特意送与黄逍主公实权人物的。而且除了这几个犬奴,这两只獒犬可是谁也不亲近,黄逍可是一点都凑不过去。但是沙摩柯确实相当为他这个大汉天王着想。至今沙摩柯还记得当初在凉州时见面黄逍曾说过希望能有一群训练有素地獒犬随他在草原上征战。于是在这只母獒怀孕后,沙摩柯就立刻将它们带到天都。让母獒在黄逍这里生产,产下地幼獒就全部送给黄逍了,而两只大獒则会由犬奴带回族内。同时他们也要教会黄逍和黄逍身边最信任地家丁如何养獒和训练幼獒。这些犬奴是当日送獒犬的沙摩柯附赠地,都是些精通养獒地高手。不过他们身为奴隶,早已经没有了人身自由。
这两只成年獒犬很明显是狮头獒。也就是说。这次黄逍能得到的幼獒也应该有着它们父母相同的血脉。黄逍此时一想起他将来骑着啸月在草原上纵横驰骋的时候,白虎后面还跟着四、五只或者更多的一群体型庞大、神态威猛的狮面獒,那该是多么拉风的一件事。獒犬可是连狮虎都不怕,敢于正面搏斗的,可比草原上地狼更加凶悍。虽然狼群地力量也不逊于猛虎,但黄逍这种明显要拉出一群獒犬去欺负狼的架势。也实在是有地太……嗯……那个,太欺负狼了!
黄逍这种想法纯属是前世的怨念纠结到现在,那时候他就酷爱犬类,尤其是军人、龙组出身,自然不免接触到警犬一类的,但是,那毕竟不属于自己的。不过这时候却能让他肆无忌惮的驯养各种猛犬,而无需担心会有人的干涉,尤其,他还精通兽语。当然了,黄逍对别人可不会如此说,他是用草原人皆信奉狼神,他则要用犬来击败狼,从精神上彻底摧垮草原胡人的意志。虽然有点想当然,不过从心理学的角度考虑,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一个丧失了信仰地民族,那种混乱正好可以让黄逍将文化入侵毫无阻碍的进行下去,从而达到从文化上同化草原民族地战略目标。
但是若是有人此时看到黄逍看着那獒犬的眼神,估计没有会相信黄逍一心为公的说法。他的眼神中全部都是宠爱、溺爱的神情,和那些爱马地武将遇到心仪的战马时流露出的神情完全一致。
这时候,或许是因为黄逍在院子外面站地时间过长,又或许是因为黄逍流露出的眼神实在太猥琐,那只浑身金黄色地雄性獒犬走到自己怀孕的伴侣身边,瞪起它那牛铃般地血红的眼睛,朝着院门处的黄逍发出低沉的吼声。
黄逍被吓了一跳,看着那獒犬的反应,听着獒犬声音中表达的意思,他哪里会不知道这是獒犬在警告他离开。也就是他的距离还没有超过獒犬的容忍度,还有犬奴围着,这只雄獒才没有发起进攻。此时,那院中的犬奴也忙不迭的朝黄逍打出赶紧离开的手势。
黄逍没办法,想要获得成年獒的认同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獒可不像犬,它们性格刚烈,力大勇猛,对一切陌生人和入侵者有着强烈的敌意和杀伤力,只对喂养它们的主人绝对忠诚和服从,这不是他会几句兽语就能行得通的!它们的力量是远胜于犬,民间就有“九犬成一獒”的说法。而且黄逍看着两只獒犬的体型,应该不是什么经过杂交的獒犬,应该是后世那种少见的纯种藏獒。毕竟,这种獒犬可不是随便什么胡人首领能拥有的,而沙摩柯这样的胡人首领,一般的也不会拿出来送他,丢人不说,也拿不出手啊。不过黄逍此时并不关心这个,胡人所求无非生存,若是他们不认同自己的领导权,到时候该敲打他们黄逍是不会手软的。不过若能够得到更多、更好的藏獒,黄逍也不介意优惠他们一下。
想到这里,黄逍突然听到藏獒的吼声更加高了,凝神一看,原来自己又走神了,还站在院子门口呢,难怪那发出警告的雄獒不耐烦了。就连那只怀孕的母獒此时也站立起来,随着雄獒一同瞪着他。那些犬奴此时已经分出一人朝黄逍走来,脸上还挂着为难的神色。黄逍撇撇嘴,朝那人挥挥手让他回去,自己转身就向前院走去。
一边走着,黄逍一边想到了这些少数民族。
《史记》上说羌人是三苗之后,在春秋时叫做西戎。后世的考证中则证明,在仰韶文化末期(约公元前3000年左右),黄河中游出现了炎、黄两大部落。炎帝姓姜,而姜、羌本是一字之分化,不过是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的不同表达,而在甲骨文中亦经常互用。姜、羌均像头戴羊角头饰之人,代表以羊为图腾的起源于中国西北部的原始游牧部落。而在《国语.晋语》中有这样的记载:“昔少典娶有虫乔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如此说来,炎帝就属古羌族部落,而在后来的战争中,炎帝战败,其部落大部分与黄帝部落互相融合,成为华夏族(今汉族的先民)。另一部分则西行或南下,与当地土著居民融合,成为了羌族,也就是如今藏族、彝族、纳西族等等少数民族的先民。
而姜姓出自羌人这是后世的公认,也就是说,包括中国第一任武圣人姜尚在内的齐国贵族,以及融合看了西戎人的秦国人,都有着羌人的血脉。而那位被后人大书特书的蜀汉最后一任大将军姜维的体内也应该流着羌人的血液。而马腾、马超父子就更不用说了,马腾是羌女所生可是明载于史书的。
胡部落在蒙昧洪荒时代的中国东部地区,生活着许多以鸟为图腾的原始人群,后人称之为东夷。而在东夷族众多的鸟夷部落中,有一支以(突鸟)(胡鸟)鸟为图腾,以“胡”作为名称的部落。
《尔雅?释鸟》记载了一种(突鸟)(胡鸟)鸟,这种(突鸟)(胡鸟)鸟“似雉,青身白头”,很像我们现在所说的白头翁鸟。据学者的推断,胡即(突鸟)(胡鸟),是以白头翁鸟为图腾的部落,后用为国号,当系东夷族中鸟类的一支。后来,在弱肉强食的部落战争中被兼并,逐渐消亡,融合到其他部族中去了。
《吕氏春秋?勿穷》所载的“胡曹作衣”的胡曹,是被奉为最早的胡之得姓的祖先,其所处的时代大致在黄帝时。清人陶澍在为益阳胡氏《吴支二修谱序》中称:“余惟胡之得姓,莫古于胡曹。《世本》载其人在五帝时。”胡曹是黄帝的臣子,可能擅长制衣,是衣服的发明者,所以说“胡曹作衣”。
另外,还有传说胡族出自姚姓,以谥号为氏,为帝舜之后裔,得姓始祖为胡公满。 胡公满又叫妫满,是舜帝姚姓的后裔,父亲虞阏父曾做过周朝的陶正。他是周文王的女婿,武王时把他封在陈国(今河南宛丘),谥号胡公。武王灭商时,舜裔姚姓已传至第三十四世妫满。武王为笼络天下,特封妫满为诸侯,并把大女儿太姬嫁给他,封国于帝舜的都城地—陈,称为胡公。受姓始祖胡公满,胡姓主要得姓于周朝初年的陈胡公满。陈胡公满是三皇五帝之一的虞舜姚姓的后代。 据《史记?三代世表第一》载,舜是黄帝轩辕氏的裔孙,其世系依次为:黄帝——昌意——颛顼——穷蝉——敬康——句望——乔牛——瞽叟——重华(即舜)。但汉代刘耽《吕梁碑》则认为舜的祖先是虞幕,幕之后依次是穷蝉——敬康——乔牛——瞽叟——舜。《左传》昭公八年杜预、郑众注皆言有虞氏系出虞幕。
而南蛮称谓最早记载来自于周代,周人自称“华夏”,便把华夏周围四方的人,分别称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以区别华夏,先秦时期居于我国南部的少数民族统称为“南蛮”。
&),来自“粳”。由于南蛮最先发明的是“粳糯”和“粳”,所以自称 “chinman”(粳民)。南蛮创造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精密的“语言文化”与“文字符号”,如汉字中的 “禾”、“米”等字都是“稻作语言”的特定符号,与禾有关的就有:禾、稻、谷、糯、粳、秈、秆、秋、科、秒、租、种、秧、秸、稂、稃、税、稔、稠、秤、稠、稼、积、颖、穗、稳等字;与米有关的就有:米、粥、精、粹、粲、糙、糈、糁、糠等字。而北方盛产的黍、粟、稷、高粱、麦等农作物,却不见拥有自己的特色的“文字符号”,如黍、粟、稷、粱、麦等字的“符号特征”,都是从“禾”、从“米”,可见是依附于“稻作语言”而存在的“派生性文化”,而非自己独创的“语言符号”。
而乌丸,亦作乌桓乌桓族原为东胡部落联盟中的—支。原与鲜卑同为东胡部落之一。其族属和语言系属有突厥、蒙古、通古斯诸说,未有定论。公元前3世纪末,匈奴破东胡后,迁至乌桓。
山(又曰乌丸山),遂以山名为族号,大约活动于今西拉木伦河两岸及归喇里河西南地区。公元前119年(西汉武帝元狩四年),汉军大破匈奴,将匈奴逐出漠南,乌桓又臣属汉朝,南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驻牧,代汉北御匈奴。公元49年(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乌桓又从五郡塞外南迁至塞内的辽东、渔阳及朔方边缘十郡,即今辽河下游、山西河北北部及内蒙古河套一带驻牧。乌桓在两汉时先后两次南迁,逐渐发展壮大,但受汉护乌桓校尉管辖,分成若干部落,各自为政,一直没形成统一的部落联盟。
据考证,今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西北140里有—座乌辽山,即乌桓人迁驻之地。乌桓人在这块土地上逐步成长、壮大并向南迁徙,与建都于中原的封建政权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密切交往,直至进入中原各地,融合于其他各族之中。
西汉武帝时期,乌桓族主要活动在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相当于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中东部、赤峰市北部、河北省北部、辽宁省北部地区。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乌桓首领(大人)朝贡于汉朝,接受侯、王、君长的封号。不久,率众大规模迁居缘边十郡。其向西发展到今内蒙古河套、鄂尔多斯一带,东汉末年,因曹魏政权的征讨,除部分乌桓人远迁辽东地区外,“其余众万余落,悉徙居中国”。此后,这个古代民族逐步在历史中消失。
至于鲜卑族是我国北方阿尔泰语系游牧民族,其族源属东胡部落,兴起于大兴安岭山脉。中国古代游牧民族。先世是商代东胡族的一支。秦汉时从大兴安岭一带南迁至西刺木伦河流域。曾归附东汉。匈奴西迁後尽有其故地,留在漠北的匈奴10多万户均并入鲜卑,势力逐渐强盛。
东夷鲜卑举族从山东半岛越海迁徙到了东北辽东一带。在这里,他们遭遇了另一支源远流长并且顽强彪悍的民族——肃慎。远来的东夷鲜卑无意也无力与肃慎发生更大的 冲突,只能继续北迁。高寒多林木的大兴安岭和水草盈盛的内蒙东部草原,最终成为先秦鲜卑的生息之地。
关于“鲜卑”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西周初期。《国语?晋语》说,周成王姬诵平息武庚的叛乱后,成王亲自来到歧阳(今陕西歧山县东北),大会天下诸侯和四夷君长,鲜卑也被邀请出席;然而在当时中原 人心目中鲜卑和楚都是被排除在诸夏之外的蛮夷,所以不能上台参与会盟,只能替大会守护拜祭山川与神灵的火堆。此篇以及其它先秦时期的相关记录,均 证实“鲜卑”一词作为族名在匈奴突击东胡之前就已经出现了。
“乌丸、鲜卑的问题得解决,看上去若是通过阎柔二人似乎要简单一些。就是不知道阎柔这两人的性情如何……倒也让人头疼。”黄逍念及此处,突然一乐,“这关我何事,如今该当由奉孝他们头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