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大小姐,我这人有个毛病,从来不白比试,你得有个彩头吧?可不要太小气了。还有,我不缺金银珠宝,你得搞点有吸引力的东西。”
卢佳雯没有想到秋堂这么难对付,皱起眉头想了想,“好吧,我有一支灵鹊玉箫,虽比不上四大袖珍名器,但也比它们差不了多少,只是我不爱吹箫,不喜欢它,你们谁赢了,就送给谁。
对了,也许秋少侠没有听说过灵鹊玉箫,只有四十载的内力修为,箫声可伤人,与传闻中的玄灵琵琶有一比,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哟……”
她说完,纵身而去,很快将玉箫拿过来,放到百步之外圆拱形的门墙上。
众人禁不住纷纷引论,都说大小姐为这比试下了血本,真是难得。
秋堂一看卢佳雯这架势,有一种直觉,这丫头一定在玩大手笔,估计是让毛天恒杀了他。
果然如此,卢佳雯笑嘻嘻地走到秋堂面前,娇嗲地道:“这是我的珍宝,我给你们讲规矩,你们无论用什么手段,只要得到这玉箫者为赢,当然喽,你们可以穷尽所学,什么兵刃暗器都可以用,生死无论!但是,不能用毒哟……”
秋堂看着毛天恒冷傲而势在必得的样子,心里有些明白,这小丫头在借手杀人,而即使他死了,那也不管锦秋山庄的事,毕竟他是贪婪宝物。
丫的,这毒计够恨!
卢佳雯说出比试的规则,众人都不敢近观,毕竟刀枪无情,暗器更是无眼,要是被暗器打死,那可比窦娥还冤。
苏小小不放心秋堂,她知道白衣秀士的功夫有多功,此人比秋堂大不民一两岁,可内力深不可测,轻功又高,故而被锦秋山庄所看重,还是小声劝他不要比试,免得丢了性命。
秋堂明白苏小小的心意,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握了握她的手,轻轻拍了拍,一切尽在不言中。
女人对男人有这份似如柔情,秋堂知足了。
面对这么多人,沙丽雅再泼辣,却没有勇气跟秋堂说句话,只是心里急啊,她觉得毛天恒这人城府很深,有点可怕。她只是朝着他一笑,笑得有些艰涩。
秋堂知道沙丽雅不是那种邪恶而阴险的姑娘,而她的那一笑,明明是一种牵挂。
毛天恒看到沙丽雅对自己丝毫不理,却对秋堂动情一笑,心中妒火随起,心想一定要当众杀死这臭小子,从此不仅名扬江湖,还可以抱得美人归。
“秋堂,我们最好签个生死契约,免得双方有个差池,空口无凭。”
“这主意好。”秋堂赞了一句,跟毛天恒一战,不能杀死他,也至少给他些苦头。
卢子仪很快命人拿来生死契约和笔墨,秋堂和毛天恒在上面签字画押,不过秋堂这小子不会写毛笔字,名字就两个字,还写得歪歪扭扭,并且滴上了三滴墨水,惹得众人偷笑。
卢佳雯乐得咯咯一笑,娇嗲地道:“秋大哥,你上次给我的签名怎么跟这次不一样啊?”
“上次我是乱写的,自己都不认识,这次是用心写的,好歹还能认出这两个字。”
卢佳雯气得要命,却扮了个鬼脸,“嘻嘻,原来你没念过书,不会写字啊!”
众人都能看出这一点,心想世上疯传的风流少侠原来不认字,一个个捂着嘴笑。
这事甭提了,大明那时是繁体字,还用毛笔写,秋堂根本不会,大部分繁体字还不认识,不过写成这样,他的确是故意地,存心地。
毛天恒站在秋堂的对面,双手一拱,道了一声“得罪”,他不飞身去抢夺玉箫,却是抽剑刺来,剑声锐利无比。
秋堂刚才签了生死契约,不需要跟这种人客气,抽刀迎上,刀剑相交,火星四溅,争鸣刺耳。他发现毛天恒的剑法果然非凡,而此人外表优雅,剑招却是招招夺命。
毛天恒对秋堂心存妒恨,自是想尽快杀了他,凡正有契约,也不会有人责怪,在刀剑相交之时,不时凌空拍出几掌,却是屡屡拍不中,百招已过,心中有些焦急。
蓦然间,他用出剑中绝技,剑海三重天,只见剑影分成三层,每层剑影紧密相排,从上中下三路急压向秋堂。
如果换成大明中任何一个江湖人士,必定会用自己的绝学破解这一招。
可是,秋堂有着后现代的思维,他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夺得灵鹊玉箫,朝着剑影虚攻一刀,却是纵身后掠,飞掠向玉箫所在的地方。
毛天恒自认为这一剑即使杀不死秋堂,也能重创他,谁知他不顾见招拆招的约定俗定,竟然跑了,随即急纵而追,并随手从腰中摘下一个小金爪,迅即打缠向他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