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伯恩扣下了扳机,在准备为手枪更换弹匣的时候,他就意识到少算了一颗,知道枪膛里还有一颗子弹。
转过身来的时候,伯恩已经把备用弹匣装进手枪。在解开保险之后,套筒自动归位,把弹匣里的第一颗子弹装进了枪膛。也就是说,不需要拉套筒为手枪上膛。用力扣下扳机,就能打出枪膛里的子弹。
听到尖叫声,伯恩就知道是艾丽丝。
伯恩很惋惜,在这些手下里面,他最不想杀的就是艾丽丝。不是说艾丽丝对他没有构成威胁,而是艾丽丝是女人,还是一个胸大无脑的女人。伯恩相信,只要艾丽丝拿走了放在越野车上的钱,就再也不会回来。开始的时候,他把艾丽丝支走,其实就是不想因为迫不得已而干掉艾丽丝。
可惜的是,那个笨女人竟然回来了!
伯恩别无选择。
在他设的这个局里面,绝对不能有目击者,更不能有人看着他逃走。
其实,伯恩的计划很简单。干掉所有手下,把尸体留下,并且留下一些现金。等警察找到这里,发现尸体与现金,查明死者的身份后,会认为他们是因为分赃不均而相互残杀。如果伯恩还活着,肯定能控制住局面,不会让自己的手下相互残杀,所以警察会由此推断伯恩已经死了。
显然,肯定有某个警察是雇主的人。
即便没有,等到警方结案,哪怕有找到伯恩的尸体,雇主也会认为伯恩已经死了,尸体被水流冲进了纽约湾。
到那个时候,伯恩就安全了。
这也正是伯恩要干掉所有手下的原因,只要有一个手下活着,不管落到警察手上,还是被雇主派来的人抓住,都会供出实情,让雇主知道伯恩还没有死。为了灭口,雇主绝对会派人追杀伯恩。
当然,艾丽丝例外。
严格说来,她不是伯恩的手下,而是伯恩养的一个宠物。再说了,她很少抛头露面,即便偶尔被派去执行任务,也装扮成应召女郎。雇主未必会派人去找她,也许根本不知道她的存在。
其实,这也与伯恩的欲望有关。
至少,艾丽丝是他遇到的最有“味道”的女人之一,而且艾丽丝的床上功夫确实让他流连忘返。
伯恩很惋惜,只是他没有别的选择。
艾丽丝目睹他杀害了所有手下,就算不会去报案,更不可能向警察自首,她的存在也对伯恩构成了严重威胁。
要知道,在目睹了这一切之后,艾丽丝再也不会相信伯恩。
换句话说,就算伯恩带她离开,她也会时刻提防,也许会在今后的某个时候,在伯恩睡熟之后用匕首割开伯恩的喉咙,或者是在伯恩不注意的时候把毒药放入喝的水里,反正再也不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伯恩。
再说了,她也从没对伯恩死心塌地。
就伯恩所知,艾丽丝与维京的关系一直是若即若离的状态,她甚至主动引诱维京,目的无非是在维京取代了伯恩之后,能像伯恩那样收留她,让她能继续过上舒坦日子,而她并不在乎被维京压在身下。
转过身来的同时,伯恩就举起手枪,瞄准了艾丽丝。
艾丽丝站在门口,准确说,已经走进了船坞。提着那个装了两百多万美金的箱子,目瞪口呆的看着伯恩。
虽然看到了出现在门口的那两个人,但是伯恩的手指已经压下了扳机。
“砰”
随着枪声响起,艾丽丝倒下了。
到死的时候,她都瞪大眼睛,似乎不相信会死在伯恩手上。
“砰砰……”
枪声再次响起,不过不是伯恩开的枪,而是门口的一个人。在那个人开枪之前,伯恩已经卧倒。
“砰砰砰……”
在顺势滚开的同时,伯恩朝大门方向连开了好几枪。虽然没有瞄准,但是他也没有指望能打中那两个家伙。
“别开枪!”唐旭宸叫住了李金明。
开始朝伯恩开枪的是李金明,不是唐旭宸。在伯恩开枪之后,李金明没有多想,立即朝他开了两枪。只是在唐旭宸低声喊出来的时候,李金明已经反应过来,即伯恩瞄准的不是他们,是那个女人。
唐旭宸朝河岸那边指了指,李金明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船坞就在河岸上,半截伸入东河。因为唐旭宸他们已经控制住了大门,所以伯恩要想逃走,就只能游到河对岸去。
“你已经被包围了,逃不掉的。”唐旭宸大喊了一声。
“砰砰砰……”
回答他的是刺耳的枪声,不过几颗子弹的落点离他非常远。
“我们不是警察,也不是来对付你的职业杀手。如果我没猜错,你是职业杀手,而且遭到陷害,要不然的话,警察不会那么快就赶到现场,更不可能在一个多小时后发布针对你的通缉令。”唐旭宸进了船坞,而且埋低身子,没把自己暴露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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