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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尼尔森少校已经下达命令,让警卫部队的官兵向道路前方推进。
虽然弹雨纷飞,而且局势很混乱,但是在开始的时候,尼尔森清楚看到,在那辆翻覆的悍马军车,也就是拉瓦罗乘坐的军车里面,有人动了几下,而且从其所在的位置来看,应该是拉瓦罗将军。
也就是说,拉瓦罗还活着!
做为警卫部队的指挥官,尼尔森当然知道该在这个时候做什么。
按照他的命令,前面的两部悍马军车齐头并进,把警卫官兵夹在中间,帮助警卫官兵抵挡来自道路两侧的弹雨。后面的两部悍马军车负责火力压制,主要就是用架在车顶上的重机枪扫射两旁的敌人。
这是一种很有效的战术。
在跟随拉瓦罗之前,尼尔森是约翰逊的手下,追随约翰逊去过很多国家,包括到伊拉克与阿富汗,给当地的官员当私人保镖。在与当地反政府武装作战的时候,他们就经常用这种方式应付突然袭击。
只要配合得当,就能用这种办法离开危险区域。
如果全是特种兵,做起来就不是难事。问题是,在尼尔森身边,大部分是警卫部队的官兵。跟随拉瓦罗的那些特种兵在车队后面,而且在几辆“斯特瑞克”被火箭弹打掉后,无法及时来到前面。
尼尔森只能不断的给驾车的士兵下达命令,还得照顾好身边的官兵,免得让他们因为低级错误而丢掉性命。
“保持好速度,别太快。”尼尔森对左侧悍马军车上的司机说了一句,又一把拽住了旁边的那名士兵。“别走太快,尽量躲在车体后面,用车体做掩护。看前面,如果有敌人出现就开枪!”
那名士兵点了点头,显得有点慌张。
他只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因为长得标致,而且身材也很不错,才被警卫部队挑中。
在今天之前,在警卫部队服役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可是现在,没有一名警卫官兵感到轻松。
在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根本没有上过战场,平常只是佩枪巡逻,只有到射击场练枪法的时候有机会开上几枪。
尼尔森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稳住气。
也就在这个时候,右侧的悍马军车向前行驶了大约两米。
虽然尼尔森马上就反应了过来,还立即推了下那名士兵,让他加快脚步。但是尼尔森没有立即迈开脚步。
在拍士兵肩膀的时候,他还站直了身体。
这是一个低级错误,只持续了不到两秒钟。
不过,这已经足够让尼尔森丢掉性命了。
他刚刚低下头,准备藏到悍马军车后面的时候,夺命的枪弹飞到。
开枪的,正是欧阳凤鸣。
瞄准点是尼尔森的上半身,而不是脑袋。其实在隔着七百米的情况下,即便安装了高倍率瞄准镜,狙击手也只能瞄准目标的上半身,而不是脑袋。如果恰好打中了脑袋,那绝对是运气,与枪发无关。
因为使用的是发射七点六二毫米枪弹的狙击步枪,而且是一颗钨合金穿甲弹,所以只要打中尼尔森,就能干掉他,至少能让他受伤。要知道,即便是加装了陶瓷插片的C级防弹衣也挡不住这种穿甲弹。
尼尔森确实穿了防弹衣,不过是便于行动的***防弹衣。
在他倒下的时候,枪声才传了过来。
只是,四面八方都有人在开枪,靠近尼尔森的几名警卫官兵一下都没反应过来,直到一名警卫官兵差点被绊倒。
前后四部悍马军车立即停下。
那一枪,打在了尼尔森的脑袋上。
虽然他戴了头盔,但是美军制式头盔是通过一次性整体成型工艺用凯夫拉材料制成,主要用来抵挡弹片,而不是用来抵挡子弹。别说是狙击步枪的枪弹,即便是威力大一点的手枪子弹,也能将其打穿。
子弹削掉了尼尔森的半张面庞。
他已经死了,没半点悬念。
虽然受到车体遮挡,欧阳凤鸣没有看清楚尼尔森的情况,但是在悍马军车停下来后,他就知道,那一枪打中了。
欧阳凤鸣又开了一枪,干掉了一辆悍马军车上的机枪手。
有几颗枪弹飞了过来,落在离他不远的地面上。这等于提醒了他,欧阳凤鸣没有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立即退到了沙丘后面。
已经干掉美军指挥官,接下来就是尽可能的杀伤美军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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