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顿家族的十几万亿资产产生了浓厚兴趣。
其实,这早就在马尔斯的预料之中。
虽然在组织里,杰克逊的地位仅次于汉密尔顿,但是他的一切都来自他的老婆,也就是他老婆的家族。不管他有多么心狠手辣,因为没有足够扎实的根基,他一直不敢对他的老婆三心二意。说白了,如果他做了对不起老婆的事情,家族里的那些元老就会罢废他,让他的儿子上位。
如果把家族比喻成狮群,过气的雄狮绝对没有好下场。
只要杰克逊想出人头地,比如像其他那些核心成员在外面包养情妇,随心所欲的玩弄钱权,他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族。对他来说,唯一的办法就是亲手开创一个家族,因此需要足够雄厚的资本。
显然,汉密尔顿家族的资产,为他提供了这样的资本。
如果能够拿到汉密尔顿家族的资产,他就有了自己的家族,不再依靠老婆的家族,也不再需要对老婆唯命是从。
也许,到时候他会换一个老婆。
总而言之,杰克逊需要这些资产。
当然,杰克逊也不是那种会被利益蒙蔽双眼的人。
他会按照马尔斯提到的,调查与汉密尔顿有关的那些慈善基金,搞清楚安娜有没有胡说八道。如果汉密尔顿确实预先对家族资产做了安排,比如委托某个律师所,立下了一份处置遗产的遗书,他就得让安娜活着。到时候,他要么让马尔斯继续拷问安娜,要么接受安娜开出的条件。
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在这个时候干掉安娜。
当然,如果安娜在撒谎,就将死无葬身之地。
因为需要花一些时间进行调查,所以马尔斯没有急着去找安娜。
他需要休息一阵,开始那顿发泄,耗费了一些精力。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以他的体能,别说一次,再来几次也不会要酸悲痛。事实上,马尔斯希望安娜说的是谎言,因为他可以再发泄几次。
现在,马尔斯需要认真考虑一个问题。
这就是,要不要抓住这次机会。
马尔斯为杰克逊卖命,其实不是为了钱,而是迫不得已。他不是美国人,严格说来也不是希腊人,而是马其顿人,马其顿的希腊人。在为杰克逊卖命之前,他是当地一个黑帮的成员。因为得罪了一个势力庞大的家族,十多年前,他不得不达成偷渡船离开故乡,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家。
那次巧合,让他认识了杰克逊,并且被杰克逊收留。
严格说来,是他救了杰克逊。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他用一把丛林刀,干掉了几个追杀杰克逊的亡命徒。
最初的时候,他认为杰克逊是一个很不错的老板,至少比以前的黑帮老大好得多。比如出手大方,而且对手下非常慷慨。还有,杰克逊是真正的大人物,跟着他,让马尔斯觉得自己也成了大人物。
这种幻觉只持续了几年,马尔斯就认清了杰克逊的本来面目。
对杰克逊来说,马尔斯不过是一条豢养的看门狗。即便马尔斯对他有救命之恩,他也不会把马尔斯当成自家人。
也许,在杰克逊眼里,根本就没有“自家人”。
这些年,马尔斯存了一些钱,只是还不够多。他早就想好了,存下足够多的钱之后,只要有机会,就离开杰克逊。
现在,机会来了。
汉密尔顿的家族有十几万亿美元的资产,虽然绝大部分都是无法变现的固定资产,以及不可能立即脱手的金融资产,还有一些受到监管,但是肯定有不少现金与值钱的东西,比如珠宝与黄金。
如果能够搞到一笔钱,那就能摆脱杰克逊了。
只是,马尔斯看到的不只是机会,还有危险。
要知道,跟随杰克逊十多年,他知道的秘密太多了。就算他没有保留任何能够用来指控杰克逊的证据,杰克逊也不会让他活着离开。只要知道他有离开的打算,杰克逊就会像对付那些职业杀手一样对付他。
显然,要想摆脱杰克逊,需要的不只是金钱,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比如,一样能够给杰克逊定罪,并且让法官判他死刑的证据。只要有了这样东西,杰克逊就会投鼠忌器。
那么,该如何获得这样东西呢?
马尔斯认真的思索着。
虽然在来到美国的时候,他是一个头脑简单,不懂得算计的愣头青,要不然也不会被那个家族的人逼得走投无路。但是在跟随了杰克逊十多年后,他不但变老了,也变得更加善于算计。
在杰克逊身边,不会算计的人早就死光了。
沉思了很久,马尔斯都没有想到合适的办法。
听到从下面船舱里传来的惨叫声,马尔斯才猛的回过神来。
是女人的惨叫声,游艇上就只有一个女人,而且那种惨叫声太熟悉了,马尔斯立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最新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