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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修文微微一乐,将夜视仪,强行塞到了罗汉的手里,然后跳下了车子。
叶修文到车子的后面,找了一条很粗的绳索,背在了身上。
而与此同时,罗汉也跳了下来,密切的注视着四周。
他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危险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不是吃别人,就是被人家吃掉。
他与叶修文无疑是这些史前怪兽当中,最低级的那种。
单凭自己的力量,他们不是那些恐龙的对手。而唯一的致胜法宝,就是人类的智慧。
“走吧!”
叶修文已经准备完成了。他除了拿了绳索以外,还拿了一条被改良后的九五式突击步枪。
而步枪内装的也是最新型的穿甲弹。
罗汉手中拿的是一条反器材重狙。子弹也是新型的穿甲弹。这是他们今天致胜的法宝,能否搞定那头迅猛龙,就全靠它了。
此时,奥古斯泰勒还在催促,但叶修文却什么都没说。
因为他必须要为抓住迅猛龙后做考虑。
想要抓活的,那是不可能的。
即便是迅猛龙这样的小型恐龙,力量也会是一个成年人的十倍力量左右。
更何况这些还是基因突变后的恐龙。
他们要比原形还要大,还要凶猛,而且拥有质地坚硬的外骨骼。
被这种家伙,都不用咬上一口,只要被撞一下,你身上的骨头都会碎裂掉。
叶修文与罗汉一言不发,一直都是在用手势交流。
罗汉已经发现了那头迅猛龙的踪迹,但叶修文不让他开枪。
因为罗汉一旦开枪,枪声会传得很远,被其它丛林动物听到了,他们跑都没法跑。
更何况,他们还要拖着仅两百多公斤的怪物往车上跑。
对,叶修文目测那怪物,至少有两百多公斤。而且长相,也与侏罗纪公园的迅猛龙有极大的出入。
迈克尔·克莱顿的小说《侏罗纪公园》(Jurassic Park)和斯蒂芬·斯皮尔伯格在1993年据此改编拍摄的同名电影,塑造了‘迅猛龙’凶残狡猾的杀手形象。
不过电影中的迅猛龙形象从很多方面来看都是不科学和不准确的。电影中的“Raptor“更像在蒙大拿州发现的较大型近亲恐爪龙。
而物学家也在蒙大拿州发现一个迅猛龙的骨骸。事实上,迅猛龙只发现于华夏与蒙古,蒙大拿州则位于恐爪龙的化石分布范围中,但作者在小说中仍说明了“Raptor“是迅猛龙。可见麦可·克莱顿是采用当时的归类,把平衡恐爪龙当成迅猛龙的一种。
因为导演的设定,电影中的迅猛龙比其实际尺寸大得多,并改变口鼻部的形状。
此外,已知的化石的解剖学结构也与迅猛龙在电影中的形象相矛盾,它们的前肢结构与姿势并非电影中的描述,而且电影将它们的尾巴描述得太短、太灵活。
电影中的迅猛龙覆盖着鳞片,但手盗龙类身体应该覆盖着羽毛。在续集《侏罗纪公园3》(Jurassic Park III)中,迅猛龙的头后方与颈部则新增了类似羽毛管的物体,但驰龙科在生前应该是覆盖者绒羽和羽毛才对。
根据迅猛龙化石的前肢羽茎瘤,它们的羽毛应该覆盖更多身体表面。同样地在《侏罗纪公园3》中,迅猛龙甚至被设定比海豚、鲸鱼和灵长目动物更聪明,这更是毫无可能性,迅猛龙的智力虽然高于一般的恐龙,但仍比不上现代的猫科动物。
但无论如何,从《侏罗纪公园》的成功开始,迅猛龙已成为大众文化中恐龙的代表。
但面前的这个怪物完全不是这个样子,它更像是一个长爪的蜥蜴,浑身糟糕透了,都是增生的白色外骨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