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就算沈家人不待见她,也会待见她背后的利用价值,这也极有可能嫁进来,并且还能继续嚣张着。
可是这两点,童瞳哪一个都没有,她只有沈茂一个人的爱情,而沈茂这势单力薄的爱情,怎敌得过沈家那排山倒海的势力。
很多人说,爱情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其实这话和屁一样,屁能影响局部空气,这话也只能适用一般困难。如果困难真的能被这虚无缥缈的爱情轻易战胜,它又具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当巨大而残忍的现实清楚明白的呈现在这爱情里,很多人会发现,自己的爱情,即将遭遇的不是一场困难,而是一场灾难。
霍朗说的道理,沈茂也懂。
很多道理人们都懂,但是都无法去做,最不现实的就是,他没有办法不爱童瞳。
沈茂摇摇头,“我从来没对她说过谎,连我睡过几个女人几个男人都敢告诉她,只有这件事,我想了几个晚上,都没想到一个可以完美解决的办法,我以前一直觉得我和她之间的信任已经到了就算我明天结婚今天也能对她坦白的地步,但是真到了这一步,才发现这不是信任的问题,是伤害。”他稍稍顿了顿,四处没有找到烟灰缸,直接将已经老长的烟灰弹到了地上,“阿朗,我沈茂活了小半辈子,风风光光,从来没这么窝囊过,这次,真是太……怂了。”
“如果你结了婚,童瞳那个性格,应该也不会同意给你当小的。”霍朗沉思片刻总结。
沈茂半笑着喷了口烟,“我怎么可能让她当小的!”
这是天大的委屈,他沈茂不会让童瞳承受。
订婚只是权宜之计,如果沈家不用童瞳的安危来威胁沈茂,要他订婚,做他们的春秋大梦去吧。
抱着白色保温饭盒的阮阮,顺着楼梯一圈一圈漫步而下,忽然间一个穿着米白长毛衣的修长身影在楼梯角转过,黑发,瓷白,单薄,冷清,他走路微微垂头的姿态,还有……他露在长毛衣下的裤脚,是病号服!
阮阮突然怔住几秒,拔腿就向那个身影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他似乎是在散步,只是步伐快了些,一层一层的从走廊的这端走到那段,顺着另一侧的楼梯下去,最后走出住院部,黄昏的日光泛着淡淡的橘黄倾洒在他周身的一刻,巫阮阮惊艳的睁大了眼睛,唇角微微开启,仿若失了神,也失了声。
全世界瞬间褪色成黑白,只有那一个人,镀上橘色的光边,长焦镜头里的世界虚晃一片,只有那一个人,轮廓清晰棱角分明。
凉风从天而降穿过空旷的住院部大厅,他黑色的短发从耳边被掀起,就是那阵挽过他鬓角的风,又直击了他身后不远处的阮阮,她耳侧齐颈的短发也微微荡起来,呼扇呼扇的拍打在脸颊。
霍霆只是在门口稍作停顿,又迈开步子朝台阶下面走去。
阮阮保持着刚才的距离继续跟着,腿脚好像不受自己控制,眼睛也不受自己的控制,就像她第一次看见霍霆的时候,那种来自于这个男人的惊为天人的如画俊美,不知不觉的就将她的目光吸引,连她一直想逃跑的那颗心,也无所遁形。
即使过了一百年,一千年,即使经过几个六世轮回,哪怕霍霆变成已经变成一幅泛了黄的画,巫阮阮还是能在万千芸芸里,一眼认出他。
吸引她的目光,似乎成为了霍霆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他就像暗夜里,会自体发光的璀璨钻石,就算转过身,也逃不过他迸射的光芒。
他的脚步漫无目的,只是纯粹的为了走路而走路,围着住院的里圈一直走,绕过健身器材,绕过停车场,绕过超市,绕过保安岗。
这个时间的天空,每过一分,都要黑上一寸。
医院的草坪上,种着一些榕树,枝繁叶茂,信箱一样造型的路灯已经被点亮,一盏一盏散发着鹅黄,投在路上,他的身上,他的头发覆着一层暖光,几米一清晰,几米一昏暗。
霍霆突然在一盏路灯下停下,对着灯柱看了半天,双手插在他的毛衣口袋里,很专注的样子,身边开过一辆小轿车,短促的鸣笛声都没能让他侧目。
好半天,他才重新回到自己的漫步的路途上,只是这次,步伐慢了很多。
阮阮看着他的背影一步步离开,才站到那颗路灯下,接着灯光,寻觅到一排小字,在黑色的金属灯柱上,被用金属硬生生的划下了漆,歪歪扭扭的写着两排小字:亲爱的,如果你从天堂回来,记得记起,我在这里,说过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