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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远观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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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重臣突然暴毙。

    于是大骊南下,战功无数,曾经让人觉得遥不可及的灭国之功,唾手可得。

    一支支锋芒毕露的大骊精锐,在宝瓶洲北方往南,齐头并进,以战养战,愈发势不可挡。

    大骊皇帝颁布了一道密旨,纷纷传至各位大将军帐。

    在打到宝瓶洲中部的彩衣国北方边境线之前,大骊兵马的攻城伐地,诸位统兵将领,一律便宜行事,无需兵部的文书勘定。

    “诸位,马蹄只管向南踩去!庆功一事,先以敌人头颅做碗,鲜血为酒,京观为桌,豪饮之!”

    一向极少真情流露的皇帝陛下,竟然在圣旨上用了如此感性的措辞。

    这让那些本就杀红了眼的大骊武将,如何能够不热血沸腾?

    在阵阵雷鸣的大骊马蹄之后,是藩王宋长镜带着一支嫡系大军,不急不躁,缓缓推进。

    以及更后边暗中南下的国师崔瀺,亲自负责将一位位大骊文官,安排进入各大更换了城头旗帜的城池。

    宝瓶洲的北方诸国,就像一滩烂泥,被人踩得稀烂。

    骑卒汇聚了西河国北方精锐的一座重镇,终于破城了。

    这场仗,延续了三月之久,大骊边军打得很辛苦,只说那些路上补充进入队伍的别国兵马,加上西河国北方投诚的驳杂势力,十不存三。

    但是攻破了这座足可称为雄伟的西河国第一边镇,西河国韩氏的国祚就算断了,这就是事实。

    一场苦战好不容易打赢了,这支大骊兵马的气氛却有些沉重,不仅仅是伤亡一事,还有就是另外一支由某位上柱国领衔的大骊兵马,趁着他们啃西河国最硬的骨头,竟然越界进入西河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将十数座空虚城池,给一锅端了,据说马上还要直扑西河国京城。

    为他人作嫁衣裳,谁都高兴不起来。

    不少满身鲜血的武将都跑到主将跟前诉苦抱怨,主将只是听他们发牢骚,并未表态。

    在一队数十人的精锐扈从护卫下,一位披挂普通骑卒制式轻甲的男子,缓缓入城,看着硝烟四起的城池景象,男人脸色坚毅,并没有因为属下的群情激愤,而影响心态。

    这位领军武将,叫宋丰。

    是一位大骊宋氏的皇亲国戚,年仅三十,这位年纪轻轻的国公爷,其实与当今陛下的那支正统血脉,其实隔着有点远了,但是口碑极好,投军入伍已有将近十年,在那之后就很少返回京城。

    宋丰不是那种亲身陷阵的猛将,毕竟尊贵身份就摆在那里,哪怕宋丰自己愿意涉险,下边的人估计都要死死阻拦,一旦宋丰死了,谁都担待不起。好在宋丰也不在乎那点虚名,在这种事情上,从未让麾下将领为难过。

    十来年戎马生涯,朝夕相处,如今手握大权的身边将领,起先可能只是伍长之流,对于主将宋丰,愿意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半点不夸张。

    这场攻城战,双方修士也厮杀得极为惨烈。

    宋丰麾下的练气士,大骊朝廷安排的随军修士,和他自己招徕的供奉客卿,总计三十余人,死了将近半数。

    这种惨痛战损,几乎抵得上之前南下所有战事了。

    宋丰当下身边,只有两位练气士模样的人物贴身护送。

    一个腰间悬挂扎眼的大骊太平无事牌,是一位袒胸露背的魁梧壮汉,身高九尺,手持两把摧城锤,胯下坐骑,要比重骑军的战马还要大上许多,壮汉除了那块玉牌,腰间还挂着两颗鲜血淋漓的头颅,是攻城战中的战利品,头颅的主人,生前都是西河国北境赫赫有名的练气士。

    相较这位壮汉的威风八面,另外一人就要不起眼太多了,是个瞧着比主将宋丰还要年轻的男子,身穿一袭灰扑扑的棉衣长袍,长了一张英俊的狐狸脸,对谁都笑眯眯的,腰间挎长短两把剑,剑鞘一黑一白。

    棉袍长褂的年轻男子双手拢袖,缩着脖子,意态懒散。

    左前方的城中远处,有剑光冲天,那壮汉哈哈大笑,纵马前奔,转头对宋丰笑道:“大局已定,难得还有漏网之鱼,去晚了可能连残羹冷炙都没了!将军自己小心,可别掉下马背啊。”

    这位架子极大的随军修士,是近期进入这支军队的高手,传闻曾是某位宫中大人物的嫡系心腹,因为那位大人物失势了,才不得不离开京城捞点军功,此人见惯了京城权贵,对于一个外放边关多年的宋氏宗亲,并不算如何尊敬。

    魁梧汉子视线转移,望向那个宋丰旁边的一人一骑,“姓曹的小白脸,只要你洗干净屁股去找我,我就将接下来到手的这份军功白送你,如何?”

    那个被如此羞辱的年轻修士,只是眯眼笑着,还不忘对着汉子挥挥手掌,示意他赶紧赶赴战场,不要耽搁时间了。

    壮汉哈哈大笑,在马背上高高抬起屁股,伸手绕后,狠狠一拍,摇晃了几下,这才落回马鞍,向那些剑光起始之地策马狂奔。

    宋丰身边的精锐骑军,人人恼火不已。

    唯独宋丰和棉衣男子,都没放在心上。

    这支骑队缓缓向城中那座大将军府而去。

    靠近城门的一处简陋铺子内,有三人在这场大战中选择从头到尾隐匿气息,没有参加任何一场战事,任由城门被破,任由大骊王朝那帮王八蛋杀入城中,杀死一切胆敢手持兵器之人。

    其中一位,是这座北边巨镇的修士第一人,在大骊率军围城之前,守城大将就早早对外宣称,去往京城跟皇帝求援。其余两人,一位是西河国山上仙家门派的执牛耳者,另外一人,是邻国一位皇家供奉,金丹修为!

    一位金丹神仙,两位龙门境,秘密隐藏在此,此局,不为救下军镇,事实上也挽救不了。

    西河国在内,附近六座小国,此番秘密筹划,为的就是刺杀宋丰!

    要在战场上斩杀一位大骊宋氏的王族子弟!

    一旦成功,哪怕国破,但是能够极大鼓舞人心,能够让六国疆土之上,哪怕被大骊铁骑碾压而过,依然会有无数义士奋然挺身,一定可以让大骊这帮畜生疲于应付,片刻不得安宁,短时间内无法顺利消化掉六国底蕴,转为南下之资。

    至于他们的设想,是否真的能够达到预期,在座三人,以及六国君主,恐怕都不愿意深思。

    事已至此,顾不得了,山河破碎,生灵涂炭,总要做点什么!

    一旦事成,扬名立万,舍了北方基业,直接逃亡南方,就会身价暴涨,成为大王朝的座上宾,有何难?

    破境无望,寿命将尽,在山上畏缩三百年,死前总该做一次壮举了。

    在场三位山上人,各有心思。

    队伍之中,宋丰看似闲散随意,其实攥紧马鞭的手心,都是汗水。

    那个长了一张狐狸脸的英俊男子,对宋丰微笑道:“有我曹峻在,你死不了。”

    自称“曹峻”的男子突然问道:“帮了你这次,你宋丰也得帮我一次,不难,就是上报朝廷的战损名单里,添加一个练气士举行了,如何?很简单,就说死于那些躲起来的敌方修士手中,忠心护主,英勇捐躯。”

    宋丰点点头。

    曹峻双手从袖中抽出,分别按住长短双剑的剑柄上,缓缓推剑出鞘。

    砰然一声。

    坐骑背脊断裂,当场暴毙。

    曹峻已经一掠而去,身形瞬间消逝不见。

    空中犹然挂着两条流彩不散的长虹。

    一刻钟后。

    当最后一名断手断脚的金丹修士,不得不选择悲愤炸碎那颗金丹,那名战力强大到变态的剑修,棉衣长褂之上,竟是一点血迹都不曾沾染,在金丹练气士自尽之时,就潇洒御剑而去,脚下方圆百丈的屋舍,瞬间夷为平地,飞扬的尘土,遮天蔽日。

    宋丰抬头望去,如释重负。

    这才放心纵马前冲。

    犹豫了一下,他没有径直去往大将军府邸,而是去了先前剑光冲天的战场。

    等他到了那边,废墟之中,发现那个使一对摧城锤的大骊仙家,尸体倒在血泊中,臀部附近被一杆长枪刺透钉入,一袭棉衣长袍的英俊剑修,站在那杆长枪的顶部,正打着哈欠,见着了宋丰,笑着招了招手。

    在这天之后,名叫曹峻的剑修,就主动投身于一支寻常的斥候队伍,不再待在宋丰身边耗着。

    一位四处游曳、战功微小却连绵不断的龙门境天才修士,在邻国另外一处大骊兵马南下的战场上,用这种阴险方式,不断悄然收割着大骊边军斥候的性命,每次出手都点到为止,并不泄露自己的身份,短短半年,就杀掉了大骊精锐斥候一百六十人。

    要知道每一位大骊边军斥候,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由于先前一次次短兵相接的接触战,并不集中在某一片战场,这位年轻兵家修士并未招来大骊修士的注意力和围剿,但是大骊方面逐渐有所警觉,不断加重随军修士的数量,隐藏其中,希望来一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但是当两位观海境随军修士都被斩杀后,大骊军方高层终于重视起这个家伙,但是这位兵家修士直接跑了,绕了一个大圈,转移到了宋丰领军的西河国战场上。

    曹峻遇到他,是偶然。

    他遇上曹峻,则是某种必然,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曹峻眼睁睁看着他杀掉身边七名斥候,然后宰了他。

    擅长杀伐的修士投军,看似建功立业,封侯拜将,都是探囊取物,其实不然。

    一山还有一山高。

    曹峻学着那个手持摧城锤的壮汉,割了那位原本前途无量的龙门境修士脑袋,只是不挂腰间,而是悬在马鞍一侧,然后独自南下,要再学学此人,单枪匹马,去刺杀那些西河国的军中大将。

    他没觉得自己的运气,会比马鞍旁边那颗脑袋的主人更好。

    但是两人唯一的区别,是他曹峻有护道人,以身涉险,不用担心安危,只管痛快厮杀,不用想什么退路。

    他笑着低头,用手拍了拍那颗死不瞑目的头颅,早已血迹干涸,毛发枯如茅草,曹峻笑眯眯道:“可惜你没有。”

    一个嗓音响起,带着一丝不满,“为何不救下那些斥候,身在沙场,即是袍泽。”

    曹峻笑道:“我若不在其中,他们死了白死,有我在,好歹有人帮他报了仇,他们难道不该谢我吗?”

    仙家无情。

    山上修道,远离人世,时间太久,距离太远。

    自然而然,久而久之,许多修士便会对人间无情,至多就是我不为难这个人间,但是莫要奢望我善待人间。

    ————

    南苑国京城某处,有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站在肉包子铺前,流着口水盯着热气腾腾的笼屉,层层叠叠,泛着香味。

    掌柜汉子嫌弃她碍眼,怒斥赶人,小女孩挺直腰杆,摊开手心,示意自己有钱。

    五颗铜钱,五文钱。

    汉子正眼也不瞧她,依旧让她滚蛋,见她还不愿意走,拎着一根板凳就要打她。

    吓得小女孩赶紧跑开。

    跑到了远处,小女孩眼神阴沉望着那家铺子,咧咧嘴,转身走向一家卖烙饼的摊贩,买了两张大饼,还余下一文钱。

    她其实吃一张饼就能把今天对付过去,一开始她也确实只吃了一张。

    可是走着走着,她就开始天人交战,最后便找了一处墙根,将原本是明天伙食的烙饼给吃掉了。

    吃完之后,她似乎有些后悔,便狠狠拧了一下自己的胳膊,但是起身后,难得肚子饱饱的小女孩,就开始雀跃起来,一路撒腿飞奔,偶尔抬头,望向京城上空的点点纸鸢,充满了艳羡。

    这一夜,她没有回“自家”那处小窝,夏夜清凉,睡哪儿不是睡,不会死人的,就是蚊子多,有些恼人罢了。

    有一家境还算殷实的富人门户,门口摆着一对手艺拙劣的石狮子,而且形制古怪,不是蹲坐姿势,而是四脚着地,仰头远望,石狮子不高不低的,刚好让小女孩爬到背脊上,她先是坐在上边看了一会儿夏夜的星空,掏出那枚仅剩的铜钱。

    透过那个小小的方孔,望着大大的星空。

    那一刻,她满脸笑意。

    之后她便藏好铜钱,趴下酣睡起来,很快就发出轻微的呼噜声。

    隔壁那只石狮子上,陈平安盘腿而坐,转头看了眼沉沉熟睡的小女孩,他眉头紧皱,难以释怀。

    陈平安不再多想什么,开始闭上眼睛,练习剑炉立桩。

    小女孩趴在石狮背上,睡相香甜。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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