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锋既然做了决定潜入合欢宗,对十个女弟子改了态度,变得——更冷了。
多日接触下来,他算是看清楚了,别看这十个走着弱不禁风的路子,其实内心相当的汉子,把天下男人都当成花姑娘任她们采撷呢。
那么,如何吸引一个汉子的注意力?
那就是,让她看得到得不到,永远做一朵高岭之花。
这是金锋在别的男人身上总结来的经验之谈,得不到的总是最好。
当然,这个分寸得拿捏好,万一太高洁让她们自惭形秽捂脸败走怎么办?
还得给点儿希望。
就这样,三个大男人合计着怎么钓女人,眼见一年之期到了,金锋将没资格呆在南仙山,放话要走了,十女发出邀请,请金锋去合欢宗做交换生。
什么?散修?散修就不能进行学习交流吗?愚昧,腐朽。
托食小二的福,大家舍不得免费的大厨走,金锋得以继续住在原来的院子里一直等到交流活动结束,这种小交流期限很短,也才一年,两人跟着十人踏上去合欢宗的路。
南仙山弟子依依不舍,只对食小二,金锋这个说剑不如刀的估计一辈子也刷不了他们的好感了。
呃,还是有点儿好感的,因为金锋太难啃,合欢十女来了,天天与他死磕,倒忘了之前的打算找个剑修小哥哥双修的事,这让南仙山弟子躲过一劫,毕竟男人的自尊心让他们不愿意娶个不会跟他们厮守终身的人,那娘家的门还不让进。
快走吧,谁稀罕呀。
金锋到了合欢宗,那就不是被十个女人盯上而是无数女人盯上了。倒不是说他有多难得,而是那十个女人跟自己的闺蜜啊好友啊聊天的时候提过不少次,遇到一个难啃的骨头,脾气可臭,可吸引人。
一传十十传百的,得知那块好看的骨头要被带回来时,已经不少人蠢蠢欲动非得让那骨头为自己融化。
所以进了合欢宗,金锋便陷入温柔的沼泽,走哪儿哪儿都有人偶遇,去哪儿哪儿都有人同行,想去藏书阁翻书都觅不得一丝清净。
好在,有金锋吸引火力,食小二自由了,没再像南仙山时做饭做菜,于是由他去寻找记录的线索。
可惜结果不容乐观。
“没有?”金锋怎么也不相信。
血刀魔脸色黑沉,他是藏在食小二身上跟着一起进去的,食小二看到的他也看到了,甚至他仗着神魂之体的方便看得更多。
“一定出事了!”血刀魔沉声道:“南仙山没必要在几万年前做个假记录,平平淡淡几句话根本没有写出什么来,只是个记录。但合欢宗历史更久,更重传承,尤其收编一个门派这样长脸的事情怎么可能只字不提?”
金锋:“那——有没有关于一剑门消失之前的记录?”
血刀魔冷笑:“一个字都没有!”
那问题是绝对有的!
血刀魔咯咯磨牙:“肯定是合欢宗对不起一剑门!”
两人默,师傅诶,你现在这表情这语气特别特别的像弃夫啊。
想了想,金锋对食小二道:“他们能抹去一剑门的记录,但抹不去自己的痕迹。”
两人看他,什么意思?
“南仙山记录里不是说一剑门是连人带地并入的合欢宗吗?人找不到,就找地。”
血刀魔眼睛一亮。
食小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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