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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最美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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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霜林红叶,满山金黄,配上丰收中泥土的味道,那是我一直偏爱的秋天的象征物。犹记得小时候提笔写道:我恋秋,恋这诗歌一般的季节。

    小时候课堂上老师让我们描写秋天,我为了展示自己的词汇量的丰富,大胆地写道:秋天到了,心旷神怡,秋高气爽,高风亮节。碰巧写到这儿,帅气温柔的老师踱着脚步走到了自己,指着我的试卷上“高风亮节”这个形容词快要笑岔了气。那时候对于最喜欢的东西都要用上自己所能够运用的最华丽的词藻。但即便是现在,我还是常常想象一路向北,向着死亡和新生而去。逆旅而上,在湖光山色交相辉映中一苇一航。那应当是相当惬意和流露着淡淡悲伤的旅途,就像是《十面埋伏》里,年轻的金城武对坚强青春的章子怡说:跟我走吧,去过风一样自由自在的日子。

    偶尔觉得生命是一条河,左岸是千年不变的繁华,右岸是荆棘丛生的滩涂,而中间是值得我们紧紧握住的璀璨的年华。我置身河中,便随波前行,迷迷糊糊地长大。记忆逐渐模糊,像是六月的雨迷蒙了眼睛。偶尔收拾以前写着现在看来幼稚简单的话语的笔记本,曾经压在里面的叶子晃悠悠地掉到地上,未经过碳酸钠处理的叶子脆弱易折,自己左看右看也想不清楚那些年的审美,这皱巴巴的叶子到底有什么好看的。可为什么自己会将叶子放进书里呢?

    那必定是有一个故事的吧,但自己早已忘记那纠结成了一团的记忆。那些年嬉笑怒骂的日子远去,只留下找不出出处的几枚叶子留作凭证。tqR1

    好在自己总算还是记得清楚为何会偏爱秋天,虽然现在更加博爱。执着于某一爱并一定好,执着地应当是自己的心吧。

    今日路过教学楼旁边的草坪,记得一个星期前自己还在上面打了几个滚,那时候只有隐星的绿意。这几天是突如其来的倒春寒,但是生命力是最难以想象的,在最寒冷的日子里,树木花草偏偏使劲儿绽放,挤破了头。当我畏畏缩缩地从帽子里探出头去一看,喵了个米,给我一万只眼睛!那样短暂的清新的嫩绿大片大片地呈现在我的眼前,就像是眼前全是新绿色的星星,新绿色的天堂,新绿色的宫崎骏的动漫。那模样,比所有的霓虹都来得美丽幽静。大树吐露新芽,芳草正欲萋萋时,那种美丽,让我禁不住向他们问好:大树,你好!小草,你好!你们真漂亮!

    那种欣喜和小时候望着飘着一两朵云的天空吹着微凉的秋风一个人在内心伤春悲秋时的感觉完全不同。这种欣喜感同身受,虽然我才在恐怖小说里看到了大树吸血的故事,可是当我看见大树时,却不由自主地亲切。那种亲切,来自内心,就像是《砰然心动》里那个爬上无花果树欣赏远方大地上日出落辉的女孩一样,对于某种东西的热爱,令我自己觉得很充实,很弥足珍贵,那便是已经足够。

    所以现在很难以说哪一个季节是最美丽的,只能说带着美丽的心情,去看冬雪春雨夏日秋风里的自然,哪一瞬间,你能置身其中,忘却烦恼,忘却前程,便是最美丽的季节。

    四月的望江二教,我已经在最美丽的季节,真希望此刻遇见你。那个我从没有见过,也不确定是否存在。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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