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曾经他们相爱过,只是没有逃过这命运捉弄的红尘,错了一次,错过一生。
这也许是他最后能为她做的。
从此以后,咫尺天涯,各自为安。
陆半夏坐在咖啡馆很久,慢慢的喝完一杯冷掉的热可可,神色一直漠然,无动于衷,好像任何事都无法勾起她情绪的波澜。
薛谦让在车子里等了好久,见她一个人傻坐着,就要下车去找她时,陆半夏出来了。
她的神色漠然,眼眸平静,薛谦让还是看出了异样,挑高眉头,哼声道:“那个是你什么人?前男友?追求者?还是……”
“闭嘴!”陆半夏系好安全带,冷冷的睥睨他,“去超市。”
薛谦让蹙眉,声音里有着怒意:“你还真把我当司机使唤?”
陆半夏没回答,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他,那股冷意和坚决看的薛谦让心头一紧。知道她可能是心情不好,暗暗的咬牙,一脸的不爽,沉默一小会还是发动引擎,朝超市出发。
去超市主要是买几套新的碗碟,还有要给薛谦让购置一些衣物用品。薛谦让穿着李越祈的衣服,还不断的嫌弃衣服不是定制的,睡衣不是国际品牌,床垫不够软,枕头不够高等等……
薛谦让心头不满,陆半夏心头更不满,她不喜欢别的男人穿李越祈的衣服,而且薛谦让那身的戾气也穿不出李越祈与生俱来的温润儒雅。
买衣服不是特意定制的,薛谦让欲要开口,陆半夏一个冷眼过去,他乖乖的闭嘴,谁让他现在没钱,买的所有东西都是陆半夏掏钱,他的意见完全就是空气。
薛谦让双手拧满东西走在陆半夏的身后,脸色微怒:“从来没人敢指使我拎东西!陆半夏,你是第一个!”
陆半夏脚步一停,回头看他,双手插在口袋里,一身轻松,“打碎家里所有碗碟的人是我?”
云淡风气的一句让薛谦让气鼓鼓的神色一下子干瘪了,打破家里所有碗碟的人是他,买的东西大部分也是他用的……所以他要自己拎!
其实化解他心头不满的是她口里的那两个字家里。
在伦敦住在华丽的别墅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后背痒都有佣人挠;母亲整日与贵妇们喝茶购物或是看歌剧,父亲每天都在为公司忙碌,一家人能坐一起吃饭的次数少之又少。
与其说那是一个家,不如说是一座华丽的坟墓,漂亮耀眼,却从没有活人的气息。
但是在这里生活两天,薛谦让明显感觉到不一样。文姨虽然是保姆,却与他们同住同吃,陆半夏待她如同长辈,饭菜没有那么精致,住的也没那么好,一开始不习惯,可现在也觉得还不错,尤其是小豆芽每天看见人就笑眯眯的,粉雕玉琢,看的他的心都要萌化了。
有时候他也很奇怪,像陆半夏这样冰冷,没有风情的女人怎么会生出一个这么可爱萌死人的女儿!
基因,真是科学无法解释的神奇存在!
晚上,陆半夏正在逗小豆芽,陆恒打电话来无非是陆川同意娶陆子矜,并表示婚后定居国外。
陆半夏安静听着没有多大的反应,只到挂掉电话,看向小豆芽,眸底无意的流逝一缕怅然若失。走到今天这一步,非她所愿,陆川的选择在她的意料之外,又是在情理之中。
陆子矜肚子里怀的,毕竟是他的孩子,血缘是人在这个世界上最无法割舍的东西。
薛谦让洗好碗见她站在婴儿床前发呆,走进来,斜睨她,阴阳怪气道:“初恋男友结婚,舍不得?”
她接电话时,薛谦让用客厅的分机听到了,陆川是她母亲领养进陆家的,也是她的初恋男友,现在娶了她的妹妹,生活果真是一出狗血的言情剧。
陆半夏冷冷的扫了他一眼,“记得把地拖干净再回去!”
话音落地,直接离开婴儿房。
薛谦让脸色一下子就黑了,恶狠狠的瞪着她的背影,见她去了卧室,扭头看着宝贝小豆芽正在睁大眼睛看着自己,漂亮的眼睛宛如水晶球。
“真是讨人嫌的死丫头,难怪李越祈不要你,活该!”
小豆芽像是听懂他在说妈妈的坏话,笑嘻嘻的脸色立刻变得纠结和不高兴,嘴巴还对着薛谦让吐泡泡,像是在对他吐口水表示鄙视。
薛谦让面对小豆芽变得柔和起来,伸手抱起小豆芽,“小豆芽乖,没爸爸还有舅舅,舅舅会对你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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