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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二章 入阵(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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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徐乐看来,若是当日罗士信人在江都,纵然斗不过宇文承基,起码也能战胜来整。

    更重要的是,他的年纪还轻,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不管人生还是武学修为,都还看不到天花板。

    只要遇到名师指导再加上足够的训练,他未尝不能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成为沙场的传奇。

    徐乐并不是一个嫉贤妒能之人,看到罗士信这等武艺以及天赋,并没有畏惧或是嫉妒的情绪产生,反倒是从心底感到欢喜。

    他并不担心世上出现一个不弱于自己的天才,相反从内心深处盼望着这样的天才越多越好。

    我汉家儿郎才俊万千,这便是神州底蕴所在。

    只要自家不出昏君庸主,没有同室操戈自相残杀,任他胡虏控弦百万,也不敢正视中原!我徐乐一人一槊终究护不住万里山河,若是身后有千千万万秦叔宝、罗士信,那时候便该轮到胡儿夜不能寐,时刻担忧汉家铁骑马踏祁连了。

    这些都是以后的事,就当下而言,最要紧的还是要收服这个怎么看怎么像小号自己的少年英雄。

    也正是因为罗士信从出现就给自己的感觉非常熟悉,对于收服他也就更有把握。

    如果说秦琼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人,那么罗士信就简单多了。

    徐乐很清楚自己最崇拜的是什么人,如法炮制自然就能让罗士信折服。

    说到底大家骨子里都仰慕那些快意恩仇的侠少,只不过时事所迫容不得自己按心性活着。

    不过再怎么变,一些骨子里的东西是变不了的。

    身为武人,要想获得自己认可崇拜的最好办法,就是拿出几手绝活来。

    罗士信的花槊高明,那么自己就和他斗一斗这槊法!徐乐这次并没有像对付秦琼那样,以一路粘字诀打得秦叔宝急火攻心,而是展开槊法和罗士信纯粹的赌斗招数。

    掌中槊上下翻飞盘旋飞舞,忽而为槊忽而为棍,待等两马错蹬之时还能当作短兵近身刺突攻击。

    大槊不再是固定的前七后三抱持方法,双手穿梭换把,时而单持抖动展示变化,时而双持前端,将槊锋做短兵近身直捣!武人用槊招数简单,是因为战场这种环境,并没有多少施展技法的空间。

    再说大家骑马对冲,交手的速度很快,基本就是劈面过招眨眼而过,没有多少时间给你展现精妙招数。

    所以大家自然选择最为简单实用的战法化繁为简,把太多无用的变化、花俏或是欺敌诡招变成了自己习武之初就每日锻炼的戳、扫、砸、等简单动作。

    可是这一切的基础,其实是应该建立在掌握了繁的基础上。

    徐乐自己习武的过程,就是个简、繁、简的过程。

    先学会基础再学那些招数,到最后返璞归真让招数回归于基本的杀敌动作。

    这就是一个正途武人的修行之路,从根本练起,练到最后回归于根基。

    这样练武的好处就在于整个人和兵器是一体的,知道怎么驾驭武器,也知道如何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手段。

    而那些野路子上手就练打法的,实际是跳过了中间的过程。

    认为那些东西是花架子用不上,也就不去练,甚至鄙视练套路的。

    却不知未经山水何来心性?

    昔日羊侃舞槊能引来众人登树围观以至大树折断,如果只是简单的戳刺何以能有那么多人看?

    自然是槊法精妙招数变化多端,兼具观赏性与实用性,才能有那个效果。

    那些片面讲求实战轻视技法的,无非是靠着一招鲜吃遍天,以几手杀招外加自身的气力速度在战场上杀敌立功。

    其实人还是人,兵器还是兵器,遇到真正科班的行家就要吃亏遭殃。

    不过这不是说正途武人一定比野路子厉害,徐乐在长安就把不少想要加入玄甲骑的世家旁系习武子弟拒之门外。

    除去他们心中那点不可告人的小算计之外,就是他们的本事也不足以入选。

    不是说他们修为不够,而是说只有修为没经过实战,分不清战场和练武场的区别。

    还是拿着家里习武那套应用于战阵,不知道随机应变也不懂该怎么化用自己的招数,遇到那些久经沙场的老兵立刻就要丧命。

    罗士信的过人之处,则在于他既有正途武人给他打下根基,又是在尸山血海里面磨练的手段。

    两种路数的长处集于一人身上,加上其自身那精才绝艳的天资禀赋,几股力量共同作用下,便造就出了这么个绝世虎将。

    神武少年、瓦岗新锐,两位有着不同出身、经历,但望向彼此时又都觉得异常熟悉的少年武者,如同两颗流星碰撞一处,火花四溅!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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